第07版:观点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仓山中洲岛商贸中心2#7层34室房屋的所有权人王英:

依据福洲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5日发布的仓政征【2022】5号《福洲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坐落于福洲市仓山区临江街道仓山中洲岛商贸中心2#7层34室房屋位于中洲岛商贸中心2号楼地块项目征收范围内。由于该房屋所有权人王英未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我局依照法定程序委托中联(福建)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下称中联公司)对上述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中联公司出具了闽中联房产评[2023]第007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确定被征收房屋的室内二次装修市场价值为:36558元,单价为:769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述估价报告,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工作日:8:30—11:30,14:30—17:30)持证明与被征收房屋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到福洲仓山区统建房屋房屋征收公司领取上述评估报告,逾期不领取的,视为送达,并请于60日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到福州市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协商具体房屋征收补偿事宜。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