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理论周刊·读书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晚清侯官法政教育文化寻踪

□吴玉姣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一批侯官先贤将个人理想追求融入民族大义与国家事业,谱写了中国近代新式法政教育史上的重要篇章。如林则徐为应对“林维喜案”中的对外交涉,组织人员迅速摘译《滑达尔各国律例》,由此也成了中国国际法学的开山者。

福建船政学堂于1877年、1881年、1885年和1897年,先后派遣四批学生赴欧留学。第一批学员主业是学习造船技术和驾驶,但随员马建忠、文案陈季同进入了巴黎私立政法学校学习。值得一提的是,魏瀚作为第一批赴海外考察和留学的海军军官,在留法期间学习造舰技术的同时兼修法律,甚至被聘为法国皇家律师公会助理员,获得法学博士,是我国第一位法学博士。

第二批公派留学生中的严复,虽然前往英国学习的是驾驶,但在课余阅读了大量社科人文著作,并考察了英国政治法律等相关的机构与制度。侯官俊杰们在翻译介绍西方法治思想与制度的同时,也注重其与中国传统文化及中国具体实践的结合,旨在学以救国。“严译八种”与法政理论密切相连的有《群己权界论》《法意》,严复在《法意》译书中就曾写下167条按语,以此诠释当时中国的具体国情,而不仅仅停留在文字翻译的表层。

第三批学生中首次出现了由官方派遣出洋学习法律的留学生,张秉奎、罗忠尧、陈寿彭派赴英国“学习腊丁文字及英刑司各种律例、海军捕盗等项公法,皆深知旨要”。林藩、游学楷、高而谦、王寿昌、柯鸿年、许寿仁六员派赴法国“学部律例大书院肄业,均列上上等”。

赴日本学习政法的则有林翔(明治大学法学博士)、陈天听、蔡人奇、刘崇佑、陈培锟、林文、陈与燊、郑烈、陈群等人。《日本法规大全》的译介出版离不开高梦旦与刘崇杰的助力。彼时,高梦旦作为商务印书馆职员参与了该法规出版体例的确定,刘崇杰甚至携译稿远赴日本,请其同学分任校证。

被誉为近代法律史学科奠基人之一的程树德,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法律科,主要从事国际法、宪法、中国法制史研究。他一生著述不止,有《国际私法》(1906年)、《法律原理学》(1910年,油印未出版)、《汉律考》七卷(1919年)、《九朝律考》(1925年)、《中国法制史》(1928年)、《比较国际私法》(1931年)等书传世。其中《九朝律考》一书,耗费其近十年之功,共二十卷三十余万字,媲美于沈家本的《历代刑法考》, 一起为中国近代法律史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陈遵统在教育文化界作出杰出贡献的同时,也涉猎政法界,主讲《法学通论》《行政法》《中国教育行政法》等课程,著有《中国教育行政法》等。翁敬棠作为兼任教授著有《刑法论》《公司法释义》等。

侯官法政先贤还以自己所学所知仗义行人间,特别是多次为被捕爱国学生辩护。如著名爱国正义律师刘崇佑在五四运动中为北京大学学生义务辩护;在“一二·九”惨案中,受天津学生联合会委托,为进步青年周恩来等免费抗辩,甚至之后还赠银资助其赴法勤工俭学。刘崇佑身体力行对学生的殷殷守护及关爱,其拳拳爱国爱才之心享誉海内外。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