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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卷款跑路”一再上演

□潘抒捷

卡还在,店没了。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预付式消费存在的风险。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2023年预付式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在报告中,中消协呼吁加快完善预付式消费领域相关立法,强调经营者举证责任,降低消费者维权难度。

预付式消费常见于健身游泳、餐饮美食、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领域。这种消费方式背后有合理的商业逻辑。在理想状态下,消费者预先向商家一次性缴纳所有费用,有助于后者迅速回笼资金,满足其资金周转与稳定客源等实际需求,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与占有率。反过来,商家再让利给消费者,给予其满赠福利或者折扣优惠等。

本该是双赢的机制,为何纠纷却逐渐增多?原因并不复杂。随着预付式消费模式发展,不少服务行业内卷严重,有的商家为了抢客源盲目压低价格,甚至到了影响正常经营的地步。由于付款在先、消费在后的特点,消费者实现权利有赖于商家信用及经营情况,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更糟糕的是,一些无良商家盯准了当前监管缺位与法规不够完善等漏洞,卷款跑路。

从中消协公布的消费者投诉、诉讼及相关情况看,许多预付式消费采取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商家并不开具消费凭证。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难以就自己的主张提供有效证据,诉讼面临举证不力的困难。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结果显示,在多起预付式消费纠纷诉讼中,法院均因消费者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而驳回其诉讼请求。再者,大多数预付式消费纠纷虽然涉案金额较小,但维权难度大,有的走完诉讼程序就需要一两年时间。消费者要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时间等,往往因维权成本过高而选择自认倒霉。这也更加助长了个别不良商家的违约行为。

对此,中消协建议加快预付式消费立法步伐,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并加大预付式消费司法救济力度,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同时提出推动联合整治,强化预付式消费行政监管,发挥消协组织作用,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信用约束和惩戒。

显然,这有助于解决相关问题。不过,立法更应当注重细化各环节规定,比如对商家的经营资质、预付资金额度上限、合同管理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管措施、消费者的救济途径等作出全面细致规定,才具有可操作性。实际上,浙江版的消保法就明确规定商家需申领营业执照满6个月后才能发预付卡,预付卡超过金额上限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对违反法律法规且拒不改正者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另外,其他省市也在探索预付式消费七天无理由反悔、每月预付金额的一定比例纳入监管账户,特别提出商家必须证明自己已按约履行义务或并未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国家层面关于预付式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修订完善,可借鉴地方层面的有益探索。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优化消费环境,开展“消费促进年”活动,实施“放心消费行动”。期待相关部门及时回应中消协的呼吁和社会各界关切,汇聚各方力量,促进预付式消费共治,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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