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4月,当时的教育部在福建沿海地区设立国立海疆学校,以培植收复海疆、建设台湾之中下级干部人才。海疆学校的设立,以体制化管理和专业化培训,开拓了台湾光复初期闽台教育互动交流的新局。
海疆学校的设立
海疆学校因应接收台湾所急需的具有深厚中华文化素养、具备现代专业技术能力的人才大量欠缺而设立。学校第二任校长梁龙光在《海疆学报》创刊号发表文章《海疆教育建设方针》指出:“盖自开罗会议,盟邦确定以台湾归属中国后,基于该地制度环境之特殊,及其与祖国隔绝之久,自不能不有特殊机构以训练人才,以为未来适应环境布政施教之干部。因此当时教育部计划,是校设置三年制专修科与短期训练班两部。”言明海疆学校建立并非一时兴起,而是中国政府为战后接收台湾、做好人才储备工作所作的重要战略部署。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重庆、华盛顿、伦敦三地同时发表《开罗宣言》,“剥夺日本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将日本强占的中国领土东北地区、台湾和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为保证日本投降后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1944年3月,中国政府成立台湾调查委员会,由曾任福建省政府主席的陈仪出任主任委员,负责准备接收台湾的各项工作。
接收台湾所急需的具有深厚中华文化素养、具备现代专业技术能力的人才大量欠缺,成为光复台湾的一大严峻问题。明永历十九年(1665年),郑成功长子郑经的辅政重臣陈永华建议,治理台湾首要任务之一是“开辟业已就绪,屯垦略有成法,当速建圣庙,立学校”。翌年即在台南承天府建成台湾第一座孔庙和明伦堂,礼聘一批大陆文人赴台任教,按制开科取士。清代福建文人渡台任教者增多,据台湾省教育史志记载,清代台湾府儒学历任教授50人,全部由福建的举人、进士和廪贡生员担任;历任训导35人,也全是福建人。然而1895—1945年日据时期,由于日本殖民教育,一度繁盛的闽台教育交流被迫中断。
陈仪在担任中央训练团教育长期间,亲自主持台湾复员干训班,1944年12月25日,训练班开始上课,至1945年4月20日结训,共招收学员120人,其中工商交通、农林渔牧、教育及司法等四组共有学员64人,但这么一点人对于整个接收工作来说显然杯水车薪。
创校近6年时间里,海疆学校曾三迁校舍:仙游、南安、泉州;四易校长:张兆焕、梁龙光、螘硕、彭传珍。海疆学校五次招生,分设考区于福建仙游、泉州、永安、漳州、南安、龙溪、福州、永春,以及上海、广东、辽宁等地。由于教育部承担学校一切经费开支,而且“学生待遇优厚,不收伙食费、学费,又补贴衣服费,以和他校竞争吸引学生”,在这样优越条件和充分保障下,学校招收和培养了不少优秀人才,成为光复初期台湾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建设的重要生力军。
梁龙光的教育实践
梁龙光1945年2月就任校长,1947年暑期调任福建省教育厅长,短短两年半时间,他为海疆学校的教育实践和理论探索奠定了坚实基础。
梁龙光对台湾深有研究。他在《台湾建设之前瞻》一文中指出闽台两地各有优势,可以互利互补,如台湾的糖可以与闽糖统一,“蔚为伟大之糖产工业”;台湾与福建均属工业地带,台湾的煤与福建的水电,可以供动力的需要,减低工业成本与负担,繁荣滨海经济之建设;台湾福建之间的港口与海峡,实为船舶停泊与航行良好之汇集地带,造船业可以在福建,深洋港口与航行可以在台湾,联手打造“未来新中国最大之造船区及海运根据地”。
基于此,学校于1945年后对学制、课程和专业设置等均作出调整。首先,学科设置立足实践性,根据“布政施教”需要,分设行政科、师范科两个三年制专修科,以及民政组2班、教育组1班、文史组1班等短期训练班(当年7月,改行政科为法商科,并原教育组学生于师范科,易三年制为二年制),并设置不少促进自我学习与训练的课外指导,以期“培养学生能于自觉自立中,先期造就服务与生活精神,庶未来无辱使命”。其次,招生范围具有针对性,考虑台湾地域文化的特点,需要大量既会闽南话又会普通话的专门人才,招生主要以闽籍为主,粤籍次之。再次,行政管理注重应用性,除日常上课外,还“将管理工作,分为严格管制与个别辅导两部分。前者包括升旗、早操、宿舍、清洁,后者包括服务、自修、思想与自治诸项,由训导处或校聘导师,经常指导,期达自发自治之目的”。
围绕培养重建台湾急需人才的首要任务,海疆学校从体制建设到组织管理,全方位体现出“教授应用科学、培养职业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显然,海疆学校的设立,是现代教育理念的鲜明体现,不仅在于以科学化、系统化方式加强现代人才培养,更在于以体制化管理和专业化培训,转变过去零散式的“人才输送”为现代可持续性的“人才培育”,开拓了两岸现代教育互动交流的新局。
在这样的理念下,学校培养了多批优秀人才,从1944年至1948年,共招收二年制学生399人,五年制学生396人,合计795人。其中修完课程、取得毕业文凭的,二年制有323人,大多数被派往台湾从事教育、政法、商业、民政等工作,如台北的台湾省政府会计处、台湾省地政局、台湾农业试验所、台湾人寿保险公司、台湾省立第二女中、台北师范、省立台南师范、基隆通运公司等。
更多的教育交流
抗日战争胜利后,恢复教育交流、复兴中华人文大业,是收复重建台湾的迫切要务之一。日据时期实施皇民化教育,台湾各级学校教师大多由日本人担任。1944年5月10日及15日,陈仪两次致函教育部指出,日籍教师须于战后遣返,各项教育人员的训练非常重要。曾任台湾教育处长的范寿康也指出,台湾全省中学尚需教师1000人,小学则需5000人至1万人。1944年7月10日,教育部在复函时指出,为配合台湾收复前教育方面应有之准备工作,计划于国立海疆学校设科培植“师资之师资及中等学校行政人员”。
相当多的海疆学校毕业生走向台湾各地学校,如台湾省立第二女中、台北师范,台中的省立台中一中、二中和市立中学,台南的省立台南师范、省立台南一中、市立东石女子职业学校,基隆的省立基隆中学,高雄的省立高雄一中、二中和市立中学、市立二中,嘉义的省立嘉义中学、省立嘉义工业学校、市立工业学校,花莲的省立工业职校、玉里中学、凤林中学、花莲女中、花莲中学,屏东的省立屏东中学、省立屏东农校、屏东一中等,大大推动了光复初期闽台教育交流。
台湾还设法向福建等地招聘教师。1946年2月,台湾行政长官陈仪致电厦门市长黄天爵:“本省接管伊始,国民学校国语教师需要迫切。兹拟在闽南招选240名,以师范毕业,年龄在26岁以上,能操国语及闽南语者为限,每人发给旅费3万元,录用后薪津以委任9级起支,学验特优者,得以荐任待遇。请就近代为招选,并电复为荷。”厦门市高度重视,共选派第一批28名、第二批65名赴台,第三批登记合格者已达百名,“因乏便轮赴台,且旅费亦未汇到”,改为自行赴台。
台湾教育部门也为应聘赴台的教师举办培训班,开设《台湾教育概况》《国语推行概论》《国语教学法》《国音练习》《国语发音学》《国语与闽南语之比较》等课程,培训结束后,分派至台湾各地学校服务。晋江乡村师范学校毕业生作为推广普通话先批骨干赴台,施行短期训练后,一部分分发至各中小学担任普通话教师,另一部分选拔能力较强者,以3人至5人为一组,分发各地创设普通话推行所。
闽台同根同源,风俗相近,语言相通,因此,光复初期赴台的教师中一半以上出自福建。据1947年3月出版的《台湾省统计要览》,当时在台湾行政长官公署人事室登记的公立中小学校教职员,籍贯为外省的有2097人,其中福建省籍1168人为最多,其次为广东、浙江及江苏省。
(作者单位:福建理工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