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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

记者 郑昭 朱子微

本报讯 (记者 郑昭 朱子微) 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决定》进一步明确我省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汇聚推进新型工业化合力。

《决定》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努力推动工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

《决定》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内涵特征,立足我省产业发展实际,围绕到2035年率先实现新型工业化总体目标,明确我省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总体要求,提出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提高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五方面重点任务,作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健全法治保障等五方面保障措施的规定。

省人大财经委负责人表示,出台《决定》是通过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职权,以法治的方式,推动将党中央及省委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策部署转变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对于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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