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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全省森林覆盖率连续45年保持全国首位

记者 陈旻

本报讯 (记者 陈旻) 30日,2023年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2023年,我省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居全国前列,全省森林覆盖率为65.12%、连续45年保持全国首位。

公报显示,2023年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4年优秀,主要流域优良水质(Ⅰ~Ⅲ类)比例99%,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其中优质水(Ⅰ~Ⅱ类)比例68.6%,同比上升5.7个百分点,优良、优质水比例均为实施国家监测以来历史上最好年份。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主要湖泊水库水质保持优良。海水质量总体良好,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88.7%,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全省九个设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98.5%,同比上升0.9个百分点。

我省坚守“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分区分类分步推进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的超低排放或深度治理,完成90%的小型燃煤锅炉转型退出;系统推进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水治理,完成90%入河排污口整治;强化土壤污染风险源头防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至2023年底全省共清理海漂垃圾约47万吨,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分布密度比整治前(2020年)下降超过60%。

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连续9年与各地市党政“一把手”签订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18个省直部门联合制定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实施方案,全方位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据介绍,前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110项任务已基本完成103项,其余7项正持续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正在立行立改。(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福州荣获全球可持续发展城市奖(上海奖),厦门、三明获评国家低碳城市试点优良城市……2023年,我省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又添硕果。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许碧瑞介绍,2023年,全省完成“三区三线”划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严格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出台城乡建设、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电动福建”驶入快车道,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含绿量”、降低“含碳量”。

在建设美丽中国中走前头、作示范。2023年,我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完善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严格“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州福山郊野公园、明溪观鸟等3个案例入选2023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优秀案例;目前,全省已有44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县),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覆盖全省过半市县。

“近年来,我省争做改革创新行动先锋,不断推动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贯通转化。”许碧瑞说,我省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体制创新、模式探索,如三明气候投融资试点、南平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等,努力把福建打造成为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

针对老百姓“家门口”的噪声、油烟、恶臭等问题,我省多年连续开展“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据介绍,在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点题整治”的指导推动下,2021—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连续2年会同省公安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文旅厅和市场监管局,在全省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整治城市的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工业生产领域噪声扰民问题;2023年,会同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和自然资源厅开展城市扬尘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群众身边突出的施工、道路、裸土、港口扬尘及企业的扬尘污染问题。

“2023年,扬尘专项整治累计公布152批460起典型案例,共收到5000多件扬尘污染投诉,按期办结率达100%。整治后(7—12月),全省颗粒物浓度(PM10)相比整治前(1—6月)下降23%,社会调查显示群众满意率高。”许碧瑞说,今年还将专注优化城市“烟火气”,与省住建厅“双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以解决群众具体投诉问题为切入口,自5月起全面整治城市餐饮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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