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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在全省率先启动实施“安薪计划”,构建工检维权新机制

安“薪”更安心

□本报记者 杨凌怡 潘园园

首批“安薪专员”聘任仪式现场 (资料图片)

劳动者被欠薪怎么办?找“安薪专员”!日前,漳州市总工会、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实施“安薪计划”,建立劳动争议溯源治理机制,聘任27名“安薪专员”、10名特邀“安薪专员”,建立工检维权新机制,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安薪计划”将如何开展?能够给劳动者带来什么?近日,记者走进漳州市总工会、市检察院,探索“安薪计划”的安心密码。

解决群众忧“酬”

“这笔工资到手了,我们也放心了。”在市总工会和市检察院的帮助下,何某等9名农民工被拖欠的6万余元薪资被全数追回。

日前,诏安县总工会发现农民工何某等9人被欠薪,遂向公司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公司未及时整改,工会又向人社部门发出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并同步抄送检察机关请求协同监督。检察机关经调查研判,发现公司已经将工程款全额拨付给承建责任人,该承建责任人仍恶意欠薪,经多次催讨拒不支付,其行为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是向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人社局及时责令责任人支付劳动报酬,并在相关责任人仍拒不支付的情况下,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检察机关与工会会同侦查机关等部门,经多次释法说理,帮助农民工何某等9人追回全部欠薪。目前,案件正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在以往遇到的案件中,有很多劳动者由于法律认知和维权意识不足,在利益受到损害时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吃哑巴亏。”漳州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何维说。

如何建立长效机制,畅通部门联动机制,更好地为劳动者“护薪”?

今年4月,市总工会、市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安薪计划”(试行)的通知》,率先在全省建立工检维权新机制,发挥工会和检察院职能优势,共同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围绕“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企业”工作方针,打造职工“及时接访、分级调解、联动处置”工作体系,化“被动受案”为“主动保护”,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安全保护,构建平衡劳资关系,减少企业劳资纠纷,促进企业健康经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

5月29日,漳州市总工会、市检察院首次召开“安薪计划”工作联席会。双方负责人表示,将立足工会和检察机关职能,发挥各自优势,统筹用好“安薪专员”力量,共同实施推进“安薪计划”,确保实现“1+1>2”的最大效果。

据悉,工检双方将依托联动工作平台,共同成立“安薪专员”队伍,建立专人负责机制。借助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12309检察服务热线,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线索双向移送、矛盾纠纷协同化解等工作机制。

联席会上,双方聘任10名特邀“安薪专员”、27名首批“安薪专员”。其中,特邀“安薪专员”将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开展帮助发现线索、协同调解争议、提供法律帮助、实施综合救助等工作;“安薪专员”负责实施“安薪计划”过程中工会与检察机关的日常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研判处置、结果反馈等工作。

“我们将用心用情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他们不再烦‘薪’忧‘酬’。”作为特邀“安薪专员”,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党工委委员魏胜强去年参与协调解决农民工讨薪纠纷128起,涉及农民工2400多人,涉案金额达2860多万元。

督促企业自查

“‘安薪计划’的推行,不仅能保障劳动者权益,同时也能监督企业堵漏建制,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为企业提供一层保障,实现劳资双方双赢。”何维说。

今年4月,漳州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发布了全省首份《企业用工合规指引(2024年版)》,针对企业劳动用工领域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引讲解,明确劳动合同的订立合规、劳动合同的履行合规、劳动合同的解除合规、灵活用工合规等四个部分内容,预防企业劳动用工风险,提升规范用工意识。

日前,长泰检察机关在走访企业时发现,一家企业未依法对新聘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就让员工上岗作业,可能会对员工工作时人身安全造成危害,也成为公司生产的一大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后,检察机关建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招聘前做好培训计划,规范完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从源头上消除风险,并引入第三方评估。

“通过案前合规预防、案中合规监督、案后跟踪监督的全链条监督体系,让企业在用工过程中更安全,也更安心。”何维说。

漳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林百荣介绍,近年来,工会联合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重点开展新就业形态群体示范性集体协商活动,主动要约新业态行业企业,先后促成市快递协会工会与快递行业公司、万顺叫车工会与叫车平台之间的集体协商,为全市5000多名快递员工、300多名网约车司机争取到工资薪酬、福利、休息休假、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保障。

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每年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防暑降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事项,及时向全市用人单位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形成提示劝导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强大声势。针对特定用人单位不合法、不合规的苗头倾向,在督促企业优化职工安置方案、合理制定规章制度、建立职代会制度等方面发出精准提示,打通落实劳动法律法规的“最后一公里”。

根据“安薪计划”部署,工会、检察机关可以联合组建普法工作队伍,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行动,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组织联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增强劳动者及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预防减少劳资纠纷。

推进“一函两书”

自2017年起,漳州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建立劳动纠纷预防调处一体化机制,推动在基层工会组织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一函两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机制。目前,已基本形成“工会搭台、部门共建、社会共创、职工共享”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扩面提质,完善一站式服务体系。联合司法行政、人社、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深入实施‘安薪计划’,逐步实现预、调、裁、审等职能有机衔接。”林百荣说,工会将汇聚多元参与的工作力量,最大限度地整合基层工作力量,组建“安薪专员”队伍,引进律师、志愿者及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各方面人士参与“安薪计划”工作,促进劳动争议早化解早解决。

根据“安薪计划”,工检双方将建立跟进监督保障机制,工会依法依规制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的,可以同时抄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要从中主动发现劳动者权益保障线索,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跟进实施法律监督。

同时,建立协同监督保障制度。对发现的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女性、未成年、残疾、老年劳动者等特定群体权益,或者涉及社会保险费欠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体性纠纷且用人单位不予配合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对于某地区一定时期内违法用工案件多发、频发,或者已发生的案件暴露出明显的劳动用工管理监督漏洞,需要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监督工作等情形的,检察机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我们将线索分为检察监督、工会维权、矛盾化解、普法预防四个类别,根据不同类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以应对各类问题。”何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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