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武夷山下 上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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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更多景区取消实名预约

□黄琳斌

北京市文旅局发布信息称,暑期旅游旺季来临,为持续提升旅游景区基本服务,除故宫、国家博物馆等部分景区和对外开放单位外,北京全市旅游景区已全面取消预约要求。

按照官方的说法,北京大部分景区取消参观预约,主要是为了不断提升市民、游客旅游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切实提升首都旅游形象。然而,笔者个人感觉,此举更大的意义在于促进个人信息保护。

现在很多景区不管人气如何、是否确有必要,都要实名预约,仿佛成了一种时髦。众所周知,公众实名预约需要进入手机或电脑上的相关公众号、小程序、景区等的官网,进行录入个人信息和预约相关信息、输入验证码等一系列操作,有点麻烦,特别是对不擅长网络操作的群体如老年人不够友好;更重要的是,不管游客愿意不愿意,都得交出自己的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而交出去就有被泄露、被不当甚至非法利用的风险,危及公共利益。特别是个人敏感信息如人脸信息若被盗用,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正因如此,不论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个体工商户等,处理个人信息都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个人信息保护法鲜明地体现了这一原则,如第六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为此,各景区、文化场馆等不妨根据自身定位,对日均游客量、最大承载量以及节假日管控情况等作综合分析,如认为不实行实名预约就难以保证公众能按时参观,或难以保证文物安全等,可以实行实名预约;同时在实时监测到最大承载量未超标的情况下,也允许未预约的公众参观,以贯彻收集个人信息的最小必要原则。如果景区等通过综合研判后,认为基本可保证公众随时参观,也没有保护文物等的特别需要,则不应实行实名预约。

特别要注意的是,对没有通过实名预约参观的公众,景区等不应要求他们现场以扫码购票等方式提交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可能涉嫌违法。因为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景区等个人信息处理(收集公众姓名等)应当与特定目的(确保普通公众参观)的实现具有直接相关性,即实现处理目的与个人信息处理之间具有必然的、紧密的联系。而众所周知,除非实名预约需要现场核对公众的预约信息和本人情况是否一致,否则公众提供个人信息并不是能够参观的必要条件。

不久前,上海、浙江、广东等省份部分城市已规定:酒店不再要求“强制刷脸”,客人只需要登记身份证即可入住。这和北京取消大部分景区等的实名预约可谓异曲同工。另外,长期以来,消费者在点餐、购物、停车缴费等场合被强制要求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被迫授权个人信息等问题,备受批评。事实上,商家把关注公众号等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享受服务的前提,并由此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如今,利用随意收集甚至违法获取的个人信息侵扰公众生活安宁、危害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现象依然突出,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公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一个利益问题。

尊重、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景区等实行非必要不搞实名预约的举措,体现了对公民的人性化关爱,体现了对人权的敬畏,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不管是政府、企业还是非营利性机构,不管是商业行为还是公共服务、公益活动,都应当时时处处注意保护好公民的个人信息。政府部门、国有景区景点、公办文化场馆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机构场所,更应带好头,推动全社会形成更好保护个人信息的共识和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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