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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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和民生福祉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社会体制改革成就与展望

谭敏 童莹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以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为抓手,实施一系列惠民生、纾民困、解民忧的政策举措,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一、锐意进取,社会体制改革纵深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以锐意进取的姿态和坚定不移的决心,全面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立足小切口,推进大纵深,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1.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持续优化初次分配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确保员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匹配。强化再分配调节,优化个税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等福利待遇,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优先保障“三农”投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支持重点群体增收,提供税收优惠、创业扶持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全社会收入水平。

2.着力建设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着力提高基础教育质量,通过实施《福建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措施,集中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突出对台特色,构建结构合理、定位清晰的职业教育体系。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推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国际交流、产教融合走深走实。注重教育公平与精准帮扶,实施多样化教育支持政策,确保各类人群享有优质均衡的教育机会。

3.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发挥稳就业、保就业、促发展的制度优势。不断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出台减税降费、就业补助、创业扶持等系列政策。优化就业服务,实施“技能福建”行动,提供线上线下一体的多样化就业服务。强化重点群体就业,通过“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等提供针对性服务。推动创新创业与新业态就业,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推动新兴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

4.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民生兜底服务能力。着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进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探索多层次养老保险,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药品集中采购。扩大和提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和标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提供再就业服务和培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为困难家庭提供精准救助。

5.加快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健康福建建设。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推动资源共享。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健全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促进闽台医疗卫生合作,加强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疾病防控等方面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远程医疗,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6.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夯实平安福建建设根基。积极发挥村级组织自治功能,出台全国首部规范村规民约的地方性法规,推广近邻党建。弘扬新时代“漳州110”精神,出台反诈十三条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推广“智慧政法”等创新治理方式,利用“雪亮工程”“智能天网”加强公共安全和群众治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培育“海上枫桥”等23个调解品牌,建立多个一站式纠纷化解特色平台。

二、硕果累累,民生社会福祉持续改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社会体制改革取得丰硕成果,社会治理结构持续优化,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乡差距不断缩小,人民获得感显著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1万元增至4.5万元,居民消费能力增强,教育、文化娱乐、健康保健等支出比例逐年上升,家庭消费结构向高质量、多样化转变。就业形势平稳,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5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7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超15万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民增收渠道大幅拓宽,城乡收入差距逐年缩小,区域发展更加均衡。

2.民生福祉日益改善,公共服务均等共享,人民幸福感日益增强。2023年,我省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77.1%,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面和保障力度增强,教育、医疗、住房和环境质量持续提升。2023年,学前教育普惠率达94.6%,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0.7万个,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4.3%;新增医疗机构床位9100张;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8.4万套、棚户区改造5.9万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局面正在加速形成。

3.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人民安全感持续巩固。福建平安建设绩效多年位居全国前列,群众安全感达99%,扫黑除恶好评率和执法工作满意率保持高位。福州、厦门、泉州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群众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率稳步提升。2023年,福建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调处矛盾纠纷11.6万起,调处率98%。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成效显著,福州、厦门、龙岩等地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各地共防风险、共筑平安的能力水平大幅提升。

三、继往开来,书写社会体制改革发展新篇章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福建作为、谱写福建篇章。

1.着力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福建要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居民收入增长机制,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和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2.着力在增进民生福祉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福建要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衡性、可及性。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强化高校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加快建设健康福建,深化“三医”协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积极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促进医养深度融合,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强化困难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构建精准覆盖、多元参与的社会救助大格局。

3.着力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中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福建要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聚焦法治化、数字化、网格化建设,实现高效能治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民意表达平台,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从源头预防、动态管理到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违法犯罪,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作者均系福建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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