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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网暴需多些法治思维

□吴学安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24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净网2024”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通过网络实施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网络暴力案件3500余起,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00余人,行政处罚3400余人。

网络暴力屡禁不绝,法律层面缺乏精确定义,造成了违法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的难题。此前,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建议:尽快出台《反网络暴力法》,以明确的法律条文指导司法实践;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建立快速举报通道,降低取证难度;建立网络暴力黑名单机制,对个人或机构采取长期限流、禁言、关闭账号等处理措施。这些建议,提出了可供借鉴的方法,充分凸显了基层群众对于治理网络暴力的迫切愿望。

过去的网络暴力大多事发偶然,多数集中于社会领域。但近年来,网络暴力正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商业竞争领域,呈现出了有组织、有策划、有产业链条的倾向。如今,新型网络暴力花样翻新,已经发展为文、图、视频等全方位攻击:弹幕刷屏(辱骂字眼填满弹幕)、P照侮辱(制作给当事人抬棺为主题的图片)、恶意剪辑(故意丑化,传谣抹黑)、恶意“锤人”(煽动性指控)、词条侮辱(在热门话题下带“被黑者”出场)、私信轰炸等。

当网络暴力变得可以付费、可以购买、可以精准定制的时候,它就已经演变成了“搞臭一个人”“搞垮一个企业”的工具,轻则违背公序良俗,重则违法犯罪。这些网络暴力“新产品”种类丰富、内容覆盖全面、服务纵深到位,但这样的新产业,显然是网络负资产。因为网络是虚拟的,暴力却是实实在在的,其社会危害性也是实实在在的。

网暴屡禁不止,且新变种不断,凸显法治建设跟上互联网发展的紧迫性。网络暴力屡禁不止的背后,除了无处不在的利益,更有着受害者难以维护自身权益的痛点,尤其是到底哪些不当互联网行为属于网络暴力,到现在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这一方面让网暴者有恃无恐;另一方面也助长了网络不良风气,形成集体无意识。

法律的生命与力量重在执行,打击网络暴力必须亮剑,不能任由网络暴力事件频发,活生生撕裂舆论场,给当事人造成巨大伤害。值得欣慰的是,已经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对公民的人格权有了更加清晰、更有力度的保护。执法司法部门要针对重点案件坚决迅速查办,坚决打击以网络暴力攫取毒流量的网络黑产,坚决打击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通过依法严厉打击网络暴力,推动网络生态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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