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
第07版:观点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让林农拥有更多自主权

□张辉

近日,修订调整后的《福建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出台。该管理办法聚焦“树要怎么砍”关键问题,总结吸收了近年来全省林木采伐改革成果,旨在充分保障林权所有者对林木的处置权与收益权。

“树要怎么砍”,是深化林改的重要主题之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围绕林权开展的一场深远变革。本世纪初,林改从福建发端。当时的破题之举是通过分山到户,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但林权不仅仅是所有权,还涉及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等复杂内容。深化林改,本质上是探索如何在明晰所有权基础上,有效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最终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

林木采伐制度改革,便是对处置权与收益权的重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树要怎么砍,并不能由林权所有者说了算。以集体人工商品林为例,采伐行为需要严格遵循采伐限额、采伐年龄、采伐方式等规定,历经伐前查验、伐区设计等复杂流程后,才能办理采伐许可证。其直接结果是,木材好行情过时不候,林农只能望林兴叹,由此导致社会投资林业的积极性被挫伤,“只造不管”等现象偶有发生。最终,林分质量难以有效提升,林农难以得利,社会得到的绿也大打折扣。

在早期缺林少绿的国情下,严格的林木采伐制度为实现绿色增量贡献良多。但时移世易,尤其是国土绿化已从“偏重数量”转向“偏重数量质量”的当下,“树要怎么砍”需要新时代解法。因此,作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福建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在采伐制度改革上敢为人先,不断破题。

实行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让经营主体可以更灵活地安排采伐计划;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让“什么时候砍”“怎么砍”由林权所有者说了算;扩大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制,让小体量采伐申请不再费时费钱,实现“减证便民”……多年先行先试探索,在本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得到了总结提升。这些放权、活权做法,切实解决“树要怎么砍”的问题,有助于提高林区群众改革获得感,提升林木采伐审批效能,提高森林经营效益。

当然,社会上不乏关于“放权”是否会导致“滥权”的隐忧:树怎么砍林农说了算,是否会导致森林资源急剧减少,森林覆盖率下降?

需要强调的是,“放权”并不意味着“放任”,高效监管与科学管理应持续跟进。采伐后什么时候补种,补种什么样的树种,如何对更新造林成效进行监管验收,如何优化林分结构和质量,都需要相应的管理措施以及与时俱进的智慧化手段予以保障。同时,应大力推动林业发展方式从单一的木质化利用,向多业态开发转变,鼓励林农在有效提高森林质量与生态效益基础上,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新兴业态,实现“不砍树也致富”。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