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首例“抢票软件不正当竞争案”尘埃落定。法院判决被告人郑某忠销售抢票软件干扰票务平台运营,构成不正当竞争。此案首次明确以技术手段破坏市场公平的行为违法,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公平竞争划定红线。
每逢春运抢票,一线劳动者往往因工作繁忙、设备落后等,在“比手速”中处于劣势。抢票软件看似提供便利,实则将稀缺资源集中于技术装备精良的少数人。法院明确指出,抢票软件破坏先到先得规则,损害多数人权益。
这一判决让“技术面前人人平等”不再是一句空话。不过,破解困局还应当从劳动者视角构建解决方案。比如,针对务工人员返乡购票等民生需求,可探索“提前预约+定向配额”制度,由用工企业、工会组织集中申报购票需求;票务平台应开发“适劳化”功能,在集中返乡时段增设绿色通道,用技术填平数字鸿沟。
技术进步的本质,应是让弱者不弱、难者不难。首例抢票软件案的判决启示我们:数字时代的公平竞争,既要靠法律筑牢底线,也需用技术创新回应劳动者的急难愁盼。唯有让制度保障与技术普惠形成合力,才能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困境,也才能真正展现技术的温暖底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