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永定县兴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研究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待清算结束后,我司将向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本公司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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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县兴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