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鼎男同志:
我校于2025年9月3日通过二级单位发布了本学期教职工返校报到通知,要求全体教职工于2025年9月5日起返校开展工作,你未经批准私自离岗至今未归。在此期间,本单位通过多种方式与你联系,均未果。请你务必于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莆田学院报到上班,逾期未归,我校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之规定,依法与你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
特此公告!
莆田学院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