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尤猛军辞去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张天明辞去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张宗云辞去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因工作需要,接受陈晓春辞去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陈文强辞去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