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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5年11月26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翁祖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5年11月25日下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福建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修改稿比较成熟,建议进一步修改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同时,组成人员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工委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会同省科技厅对草案修改稿的一些文字表述作了修改。11月26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法制委第三十五次会议对修改后的草案修改稿进行统一审议,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福建省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二稿)。

草案修改二稿和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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