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为包括农业现代化在内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农业科技工作者必须以创新创业创造“三创”为引擎,以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三出”为目标,以争先争优争效“三争”为导向,锐意改革,勇于探索,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深化“三创”实践,激发农业科技原动力。“三创”是驱动发展的核心动能。省农科院需将创新创业创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贯穿科研组织、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全过程。一是强化原始创新,抢占科技制高点。紧密围绕国家粮食安全、种业振兴、耕地保护、智慧农业、绿色发展、乡村建设等重大战略需求,以及本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卡脖子”技术难题,动态调整优化学科布局。敢于投入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鼓励科学家静心笃志、潜心钻研,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可控,产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原创性成果。二是推动协同创业,构建创新联合体。主动打破院所壁垒,牵头组建或深度融入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积极探索“揭榜挂帅”“赛马”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吸引企业、高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多方力量参与,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协同创业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带着技术成果走向市场,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或将技术以作价入股等方式参与产业化开发。三是激励全员创造,营造活力迸发的生态。建立健全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设立院内青年科学基金、创新探索基金,支持青年科技人才独立牵头项目,赋予其更多挑大梁、当主角的机会。
聚焦“三出”目标,提升服务产业贡献度。“三出”是检验工作成效的硬标准。省农科院的一切工作,最终要落脚于产出高水平科技成果、培养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一是多出标志性成果,提升科技供给质量。建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成果评价体系,推动科研选题来源于实践、成果应用于生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布局,促进科技成果的产权化、资本化。二是广育高层次人才,夯实创新发展根基。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一方面,加大高层次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另一方面,完善内部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导师制、项目锻炼、国内外访学交流等方式,加速中青年骨干成长。三是创造高效益回报,彰显科技价值担当。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建设高水平的科技示范园区、中试基地、成果转化平台,打通从实验室到田间地头的“最后一公里”。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鼓励科研人员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充分保障科研人员和团队的合法权益,通过技术服务、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使科技成果真正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提供强大动能。
聚力“三争”导向,塑造奋勇争先新气象。省农科院要在科技竞争中赢得主动,必须树立争先、争优、争效的鲜明导向。一是在服务大局中“争先”。敢于在关键领域、前沿方向“开疆拓土”,争做相关学科和产业技术领域的领跑者。二是在内涵发展上“争优”。推动人才队伍、科研条件、创新文化等全面提质增效,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区域领先、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农科院。三是在效能产出上“争效”。强化绩效管理,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将资源投入与产出效益紧密挂钩,优先支持能快速转化、能解决实际问题、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科研活动和团队。倡导弘扬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每一项投入都能见到实效,每一分努力都能为农业强国建设添砖加瓦。
(作者单位: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