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促商,以商养和。为精准回应企业司法需求,2024年,福州中院倡议设立“商和榕城”商会纠纷调解联盟,推动形成“商人纠纷商会解、企业纠纷企联解”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并将经验向基层延伸,实现从“盆景”到“风景”的蜕变。
创新协同解纷机制。福州法院构建“1+9+N”的建设模式,依托“亲清法企会商厅”,动态吸纳各地商会扩充联盟力量,通过签订《合作备忘录》,统一流程标准、运行路径,形成人员联聘、机制联动、调解联合等“六联模式”。建设调解员和营商环境法治观察员双库合一,聘请人大代表、企业家、行业专家兼任双职,以多重身份为抓手提升解纷效能。创建“法院—商会”精准委派渠道,打造“法官指导+商会调解+民事调解书”解纷模式,形成“专业+行业”双轮驱动模式,兼顾企业商誉保护与解纷效率。
促进社会共治共享。福州中院联合4家商协会共创“商和榕城·红盟解纷”党建品牌,建立组织共促、队伍共育、资源共享、发展共赢等工作机制,将司法服务嵌入商会党建工作链条。依托数字法院建设成果,打造“线上调解+云司法确认”平台,上线“亲清法企会商厅”云平台,一体联动线下实体平台,推动司法举措直达快享。围绕案件背后反映出的企业经营共性问题与司法需求,编撰出台法律指引、典型案例,提供精准指引。制定法企交往“正面、负面、倡导”清单,打造亲清政商关系、法企关系。
扩大司法品牌效应。福州中院持续推动“商和榕城”品牌向基层延伸,基层法院在共享主品牌的理念内核、标准规范与资源支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子品牌。闽清法院聚焦建筑业纠纷和“梅字号”农特产发展需求,创立“商和梅邑”品牌;永泰法院将解纷网络嵌入产业链条,成立“商和永阳调解室”;闽侯法院“商和首邑”、连江法院“连江话空间”、罗源法院“商和罗川苑”等调解品牌相继涌现,构筑起“主品牌引领、子品牌赋能”矩阵。2025年,“商和”系列品牌已经吸纳商协会成员单位40家,聘任商会调解员70余名,调解成功率超75%,自动履行率超90%。
(闵丹丹 高巧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