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恒禹建设有限公司与张新波共同施工的“周宁县仙咸线(Y816)公路工程徐坑桥至林业站段”(咸村集镇基础设施路网配套工程)项目,现已竣工结算。双方确认,该项目所涉全部款项均已结清。若有单位或个人认为自身仍享有本项目未清偿的合法债权,请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申报材料同时送达以下双方,逾期视为放弃权利:1.张新波(18150209933,周宁县咸村镇咸洋村建新路48-1号)。2.福建恒禹建设有限公司(黄明亮,15659801361,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2号)。公告期满后,任何相关债务纠纷均由张新波最终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恒禹建设有限公司
张新波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