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州自唐代开元年间置立州郡,山川既开,气化日盛。至于明代,嘉靖《汀州府志》谓其“人物迭出,甲科荐贡,济济锵锵。或建勋庸于朝廷,则曰名臣;或善政治于郡邑,则曰良吏;或以风节称,或以忠烈显,或以文学鸣,或以孝义著”。明弘治十五年(1502年)进士梁乔,便是其中备受推重的一位,以其科名宦迹、忠烈孝义、儒素高洁,广为《上杭县志》《汀州府志》《福建通志》及《大清一统志》等所称道。
汀州知府多次为梁乔坚立牌坊:弘治八年(1495年),知府吴文度为举人梁乔立文鸣坊;弘治十五年(1502年),梁乔中壬戌康海榜进士,知府为之立进士坊、豸冠坊;梁乔任绍兴知府,汀州知府为之立五马坊。如此殊荣并不多见,但梁乔未见于《明史》记载,或许正因于此,500多年后的今日,其名跟无数历史人物一样,已隐入历史云烟。
汀州风俗自古以来“君子质直好义而恬于进取,小人愿悫少文而安于勤劳”。汀州属县上杭曾为旧州治,明崇祯《汀州府志》谓之“士勤学问而擢科名,女守贞烈而膺旌表。衣冠文物颇类大邦,礼乐诗书实多济美”。梁乔是典型的勤学问、擢科名、质直好义的汀州士人。
忠烈直谏
据清康熙《上杭县志》卷九记载,梁乔字迁之,号静轩,世居上杭县在城里。梁乔领弘治五年壬子(1492年)乡荐,及壬戌(弘治十五年,1502年)成进士。
正德初授刑部主事,当时同官疏劾宦官刘瑾不法,疏章数上,皆不报,梁乔独自面奏正德皇帝。皇上怒,命下锦衣卫狱。梁乔大呼曰:“臣得寝阉割竖逆谋,死且不惜,何辞于狱。”于是命枷于朝门外,过了很久,皇上怒气消了,梁乔才获释。后迁兵部郎中,出守绍兴,政惠民和。绍兴籍官员如状元出身的著名贤相谢迁、文成公王阳明以及王阳明的状元父亲王华等,皆称之为循良。
对此,明清《汀州府志》《福建通志》等亦有大体相同的记载。这些地方文献是否有炫耀乡贤而夸张之意?民国《上杭县志》卷二十五引清代杨澜《临汀汇考》谓,梁乔荷枷朝门之事,虽然不见于《明史》记载,但当时诸臣劝诫武宗引义力争,百余人俱枷跪阙下,晚而系狱,晨出暮入,见者为之泣下。杨澜之考论诚是。
明嘉靖《汀州府志》与清康熙《上杭县志》皆录梁乔进阶敕书。一为弘治十八年(1505年)十月初二日《敕刑部浙江清吏司主事梁乔》,梁乔被选任刑部浙江清吏司主事,进阶承德郎,此时为弘治皇帝去世、正德皇帝即位之后;一为正德六年(1511年)正月十八日《诰兵部职方清吏司郎中梁乔》。从敕书可见,梁乔此前应该一直在刑部任职,为五品官,但不是一司之长,而后由刑部转任兵部,为职方清吏司郎中,“任总一司”,进阶奉政大夫。
清康熙《上杭县志》并录两道颁给其父母的梁乔任命敕书。从这些敕书来看,地方志记载的梁乔之事,有些细节未能确证,如独自面奏正德皇帝,以及“死且不惜”之语等,但与同官疏劾刘瑾、下锦衣卫狱等是可信的。明正德元年(1506年)诸臣疏劾刘瑾之事,正史记载只有一些名臣姓字,弘治十五年(1502年)才中进士的梁乔,当时还只是刑部主事,自然只能包含在“诸臣”当中而不可能显其名。
正德五年(1510年)刘瑾伏法。正德六年(1511年)正月,此前被诬陷的大臣纷纷起复任用。明末谈迁《国榷》卷四十八记载:正德六年(1511年)正月丁丑,录前都给事中赵士贤、署郎中李梦阳等“皆刘瑾所诬陷者,至是悉录之”。梁乔也是在正德六年(1511年)正月转任晋升。显然,这次进阶是对此前梁乔参与疏劾刘瑾行为的嘉许。
民国《上杭县志》引杨澜考论又有按语,谓梁乔疏劾刘瑾之时与王阳明同官刑部主事。梁乔与王阳明确实同因刘瑾之事获罪,但比王阳明晚三年中进士的梁乔,其实未与王阳明同时共事刑部,只是与王阳明一样先后在刑部和兵部任职,经历非常相似。
王阳明于弘治十二年(1499年)中进士,弘治十三年(1500年)六月任刑部云南清吏司主事,至弘治十五年(1502年)八月上乞养病疏,回家乡绍兴养病,因而未能与此后进入刑部的梁乔共事。
王阳明于弘治十七年(1504年)九月改除兵部武选清吏司主事。正德元年(1506年)九月十月间,群臣上疏劾刘瑾,十一月王阳明上疏乞宥言官获罪,下锦衣狱,十二月二十一日出狱,杖谪贵州龙场驿丞,至正德四年(1509年)闰九月升庐陵知县。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伏诛。九月,致仕王华复原南京吏部尚书官。十月,王阳明进京述职,升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十二月升吏部验封清司主事。
尽管因父亲王华身份等原因,王阳明履历受到更多因素的影响,但从他的这段经历,可以想象梁乔及同时受刘瑾事件影响的其他一些官员的情况。在刘瑾之事上,梁乔跟王阳明有着相同的主张、品格和经历。因此,虽然正德元年(1506年)他们可能还未相识,但可谓同声共气。
抚字惠民
疏劾刘瑾之事,体现了梁乔“劲毅而狷介”的性格,质直好义、忠烈履职的品质。正德七年(1512年),梁乔出任绍兴知府,则践行了儒家抚字惠民的为政理想。
梁乔任绍兴知府之时,王华致仕居于绍兴,两人多有来往。王华对梁乔评价很好,王阳明因而与梁乔有了交往。
约在正德十年(1515年)六月,任南京鸿胪寺卿的王阳明托弟弟王守文带给梁乔一封信:“治郡侍生守仁顿首,郡伯梁先生大人执事:家君每书来,亟道执事宽雅之度、镇静之德、子惠之政,越民脱陷阱而得父母,其受庇岂有量乎。庆幸庆幸。守仁窃禄如昨,无足道者……”从书信内容来看,此前梁乔应该给王阳明写过信,王阳明才会有“守仁窃禄如昨,无足道者”之言。
同年十月二十三日,王阳明又有给梁乔的回信:“治郡侍生守仁顿首,郡公梁老大人先生执事:老父书来,每道爱念之厚,极切感佩。使至,复承书惠,登拜之余,益深惭荷。郡人被惠益深,然公高陟之期亦日逼,念之每为吾郡之民戚然也。生方以多病在告,已三疏乞休,尚未得旨。冬尽倘能遂愿,请谢当有日矣……”
从中可见,梁乔当时已递交辞呈,将要离任。现存文献皆言梁乔出守绍兴有善政,可见王阳明书信中所言“郡人被惠益深”等并非礼节性敷衍。
时至于今,梁乔其人其事,已极少为人所知,其文亦极少留存。正德八年(1513年),梁乔在绍兴知府任上曾主持编刊陆游《渭南文集》五十二卷,现存于天一阁等处,有梁乔后序。此外,今在明嘉靖《清流县志》卷五中可见其《去思亭记》一文,乃应清流民众之请,表彰曾任清流县令九年的余祎之爱民廉介。
文中列举余祎功德,皆为保民恤民之事:“如四保李姓者,人诬强盗,侯为直之;在城刘姓者,人诬人命,侯为出之。他如贳征丁口误九十为九千,累祸不细,侯又为明辨之,谓之德,非欤?学宫灾,侯建之;二桥灾,侯新之;仓庾灾,侯构之。至于饥岁赈恤而先发后闻,而民始得甦,谓之功,非欤?”
文笔朴素,并无夸饰,其官员理想如斯。所谓文如其人,梁乔对余祎功德的褒扬,正可映照梁乔自己为人为官之品行。
爱日孝养
正德十年(1515年),梁乔递交辞呈,因为母亲曾安人年岁已高,请求归家奉养。梁乔离任,大约已是正德十年(1515年)冬末或十一年(1516年)初春。回到家乡孝敬母亲,备治甘旨,事事得其欢心。
正德十二年(1517年),王阳明因汀漳之乱率兵驻扎上杭,题其堂曰“爱日”。“爱日”源于先秦儒家经典中珍惜光阴以修身自励的表达,后来逐渐发展成为爱惜时日奉养孝敬父母、珍惜父母健在时光的意思,成为士人表达孝道的隐喻。
事实上,梁乔辞职归乡,虽为侍奉,但在朝政混乱的正德时期,定然有其不得不如此的难言之隐。束景南《王阳明年谱长编》据《式古堂书画汇考》录正德七年(1512年)王阳明致其父王华之书:“人臣以身许国,见难而退,甚所不可,但于时位出处中,较量轻重,则亦尚有可退之义……近甸及山东盗贼奔突,往来不常。河南新失大将,贼势愈张……府库内外空竭,朝廷费出日新月盛。养子、番僧、伶人、优妇居禁中以千数计,皆锦衣玉食……大臣趋承奔走,渐复如刘瑾时事,其深奸老滑甚于贼瑾……”
正德七年(1512年),正是梁乔出守绍兴之时。处于这样的政治环境,在京任职吏部的王阳明力图“改南都”,回到南方后,又告病“三疏乞休”,实有其人生短暂、岁月不居之忧,因而爱惜时日,欲以有限时光讲学论道,图圣人之志。所以,王阳明为梁乔题“爱日”,既是对梁乔孝顺母亲的赞扬,也是对梁乔归居田园“复得返自然”,可以珍惜时光读书论道的羡慕。
然而,当他们言及民生疾苦时,仍然忍不住满怀忧心:“穷年忧黎元,叹息肠内热。”正德十二年(1517年)暮春,两人在上杭城南横琴冈南泉庵相会,梁乔携酒而来,王阳明即席赋诗:“山城经月驻旌戈,亦复幽寻到薜萝。南国已看回甲马,东田初喜出农蓑。溪云晓度千峰雨,江涨春深两岸波。暮倚七星瞻北极,绝怜苍翠晚来多。”
王阳明录以赠梁乔,诗后有跋:“雨过南泉庵,梁郡伯携酒来,即席漫书遂录呈。守仁顿首。”当时因为久旱逢雨,此诗表达喜雨之情,从中可见两人席间所谈,无非汀漳民乱与旱情,无非悯农惜民之事,可见两位士人拳拳爱民之心。
回乡侍奉大约12年,母亲殁后,梁乔哀毁成疾,因筑小楼谢客,20多年间,绝无干谒公门,终日坐楼中读书不辍,淡泊不异儒素,至60岁而卒。嘉靖年间,福建提学副使田汝成祀梁乔于乡贤祠,谓“吾以为后世劝也”。
由于梁乔闭门读书谢客,因而地方志少有言及他回乡后的情况,仅见民国《上杭县志》卷三记载:在风亭岭右出、地势较险的猴子额,邑绅梁乔沿途栽种松树,此乃便于行人之举。梁乔去世后葬于上杭将军地,明清历代上杭县设立乡贤祠、忠义孝弟祠,梁乔皆在祀。
梁乔身后颇为零落。民国《上杭县志》卷三十六记载:“梁公后嗣式微,故居在东城内面城,今其族属居此。堂中悬匾,上边小字直行曰‘阳明山人王守仁书’,大字横书曰‘爱日堂’。审其笔迹,不类文成,疑后人补作。又其封赠命敕,昔年为杨仲笙邑庠所得,据云绫织工致,厚如古钱,携至沪,古董家出价一百五十元,以先正遗物不肯卖,归藏于家……惨遭撕碎,四百年前古物,不获保存,惜哉。”
如今王阳明录赠梁乔之诗轴、王阳明致梁乔两通书信,皆存于上海博物馆,意其或即所谓“携至沪”者?此幸欤?非欤?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