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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徐子青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这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行稳致远的保障。新征程上,只有持续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才能破解发展难题、抵御风险挑战,为实现高质量发展与民族复兴伟业筑牢坚实根基。

从历史维度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天下为公”“政在养民”等国家治理理念,以及郡县制度、科举制度、监察制度等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近代以来,面对民族危亡,无数仁人志士奔走求索,探寻新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他们尝试过各种西方现代化方案,但都因缺乏适配中国国情的有效治理支撑而功败垂成。中国共产党诞生后,将治理体系构建和治理能力建设与现代化探索紧密结合,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每个历史时期,逐步构建起符合中国实际的治理框架,擘画出贴近中国实际的现代化图景。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治理实践,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国家治理制度根基的奠定,再到改革开放后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持续推进、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治理能力的逐次跃升,都为中国推进现代化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理念和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提出了13个方面制度建设任务,奠定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基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部署。党的二十大提出,我国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领域改革作出重要安排,进一步深化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规律性认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确定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的内容。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不断深化了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从现实维度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持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支撑

任何一种现代化模式都有其独特的制度载体。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因此,中国式现代化要解决人口规模巨大引发的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难题;破解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深层次矛盾,实现共同富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中国式现代化这一独特路径,对国家治理提出了区别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更高要求。

一是推进现代化面临的挑战和难度是世所罕见的。我们唯有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体系,才能统筹兼顾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建设,为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提供稳定可靠的制度框架。

二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法依赖市场自发调节,需要科学有效的治理实践。通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等治理举措,统筹效率与公平,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三是推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并行是重大实践命题。我们只有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才能够搭建起统筹协调各领域发展的制度平台,避免出现顾此失彼的弊端,确保中国式现代化沿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稳步前进。

从未来维度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需要不懈努力、接续奋斗。“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面向未来,要充分发挥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接续推进作用,需从以下三个层面着力。

一是坚持守正创新的辩证统一。守正创新就是既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又要立足未来发展推进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十五五”时期,一方面要通过完善制度安排,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现代化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另一方面要通过完善重大战略规划制定机制、强化政策统筹协调能力,避免治理碎片化、短期化问题,确保现代化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的实践逻辑。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治理改革,通过解决具体问题推动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十五五”时期,一方面要始终把人民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另一方面要紧紧依靠人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三是推动治理现代化的分层推进。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区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十五五”时期,一方面要坚持和巩固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破解各类治理难题;另一方面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治理体系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

总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由之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深刻把握二者的内在逻辑联系,以完善治理体系破解发展难题、激发社会活力,以提升治理能力回应民生关切,保障民生福祉,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中国式现代化同频共振、协同发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筑牢坚实的治理根基。

(作者单位:福建理工大学。本文为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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