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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协作2.0:福建区域协调发展的制度升级

□陈心颖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发挥重点区域增长极作用,健全区域间规划统筹、产业协作、利益共享等机制,推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中共福建省委“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构建“沿海人口经济集中集聚、山区生态重点保护、山海之间协同联动”的省域格局,要求把山海差异转化为功能互补,把区域联动转化为共同增效。

福建山海相依、梯度鲜明:沿海集聚优势突出,山区生态屏障重要,县域差异较大。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关键不在于平均用力,而在于把沿海增长极的外溢效应稳定转化为山区县域可持续的就业与增收。近年来我省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形成福州-南平及宁德、厦门-龙岩、泉州-三明等对口协作关系,并优化县级协作关系,一批协作园区和协作项目相继落地,山海联动正从点上突破走向面上协同。

面向“十五五”,山海协作也需要从“项目帮扶”走向“制度型协同”,从点上推进走向机制运行。这种升级可以概括为“山海协作2.0”:规则更统一、协作更顺畅、收益可共享、成效可评估。更重要的是,它把“带动”与“承接”贯通起来——沿海增长极提供强引擎,协作机制打通强通道,而县域承接能力则是增长极战略发挥效应的落地环节。只有县域在产业链嵌入、要素保障和公共服务承载上接得住,区域协调发展才能从空间格局走向实绩成效。

一、从“看项目”转向“三个看”:机制、承接、结果

过去一段时期,山海协作以项目带动为主要抓手,固然见效快,但也容易出现三类隐性摩擦:一是项目落地后配套服务与要素保障跟不上,企业“落得下”却“留不住”;二是产业协作停留在简单转移,县域配套与就业吸纳能力不足,形成“短链承接”;三是公共服务与人口流动脱节,群众获得感与稳定预期不足。进入“十五五”,区域协调发展的深层矛盾不再只是“有没有协作”,而是“协作能否可持续、可评估”。

因此,山海协作2.0要把评价重心从“看项目”转向“三个看”。一是“看机制”,重点看规则是否统一、协同是否常态化:协作事项是不是有稳定的议事协调、落地推进、问题闭环与责任追溯,能不能把跨区域合作从“临时推动”变成“制度运行”。二是“看承接”,重点看县域是否具备产业链嵌入、园区组织、人才供给和公共服务承载等基础能力;能不能把外溢效应变成可持续的产业与就业,形成更稳定的承接链条。三是“看结果”,重点看增收、就业、产业链嵌入度与公共服务可及性等结果变量,协作最终是否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让干部算得清、讲得明。因此要着力将协作推进从项目清单升级为制度清单、能力清单和绩效清单。让山海协作从拼项目转向拼制度,从看投入转向看绩效。

二、从“点状转移”到“链条协作”:共建园区、共强配套

制度型协同的核心,是把产业合作从“点状转移”升级为“链式分工”。沿海地区侧重研发设计、标准体系、平台型服务与市场渠道,山区县域承接制造环节和配套环节,通过“链上协作”提升承接质量,避免同质化竞争。关键要把“链主—园区—配套”组织起来,让县域承接不再依赖单个项目“撑门面”,而是依托产业生态“稳运行”。

泉州-三明的协作提供了一个实践样本:在三明市三元区,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快速集聚一批企业,形成“沿海技术与市场牵引—山区园区承载与配套吸纳”的合作格局。其启示不在于园区“落了多少项目”,而在于通过园区平台把招商、服务、配套与人才体系组织起来,把“承接”做成“体系承接”,让协作从“单点落地”走向“链上嵌入”。

与此同时,要推动飞地园区从“项目搬家”迈向“制度合作”。厦门-龙岩推进“产业飞地”建设,探索园区招商与运营管理一体化,就是把跨区域合作从松散协作推向平台化运行。飞地园区2.0的着力点,应放在“规则统一、服务同标、核算可比、收益可分”上:统一准入标准与招商目录,统一政务服务与要素保障口径,统一园区统计核算与绩效评价办法,把企业跨域布局的不确定性降下来,把县域承接的组织化水平提上去。进一步看,飞地不只是产业飞地,还应同步发展科创飞地,把沿海的人才与科研资源转化为山区企业触手可及的创新要素,形成“研发在沿海、转化在县域、制造在山区”的协同闭环。

三、从“各算各账”到“制度闭环”:利益共享、统一核算、要素统筹

制度型协同要走稳,关键在“各方算得清、愿意干、持续干”。山海协作2.0需要在三个环节上实现制度化突破。

一是把利益共享机制做实。对共建园区、共建平台形成的税收增量、经营收益等,形成清晰的分担与分享规则,避免各算各账。同时,对跨区域交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和职业教育等承接底座投入,探索“省级统筹+受益地区共担”的投入安排,把“共建”落实为“共投”,增强协作的可持续性。

二是把统一核算做细。对跨区域共建项目探索统一统计口径和增量贡献核算办法,把协作贡献从感性描述变为可对照、可追踪的量化结果,为政策激励、资金分配、要素倾斜提供依据。协作越深入,越需要用同一把尺子衡量成效,确保投入产出关系清晰、协作绩效可核验。

三是把要素统筹做强。围绕重点产业链与共建园区,推动土地、能耗、环境容量、资金、人才等要素跨域协同配置,形成“按清单保障、按绩效激励、按规则运行”的机制安排,增强山区县域承接的“可得性”和“确定性”。制度供给一旦到位,协作才能从“靠推动”变成“能运行”,从“短期热度”变成“长期生态”。

四、从“服务分散”到“承接导向”:公共服务协同、夯实承载力

区域协调发展的最终落点在“人”。如果公共服务跟不上,产业承接就会失去劳动力与生活支撑,人口流动也容易演变为单向虹吸。公共服务协同的关键,不在于简单把服务“跨域搬移”,而在于围绕产业承接与就业稳定,提升县域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与质量,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承载能力。换言之,公共服务协同应更多服务于“县域承接导向”:让产业落地后劳动力供给更稳定、人才更愿意留下、企业更敢于追加投资。

一方面,要做强县域“就近可享”的基础服务能力。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抓手推进资源统筹、能力下沉与分级诊疗,提高县域医疗服务的稳定性和可获得性;以集团化办学、教师交流、县域寄宿制学校与职教资源整合等方式提升教育质量;以托育、养老、保障性住房和公共交通等配套提升生活便利度,让群众“在县域工作、在县域生活”更有底气。另一方面,做实跨区域协同的“支撑性服务”。围绕岗位信息共享、技能培训共建、社保转移接续、工伤与医保关系衔接等,降低劳动要素跨区域流动成本,既服务于沿海-山区的产业协作,也服务于县域园区的用工稳定和人才回流。公共服务与产业承接同向发力,才能把“项目落地”转化为“产业扎根”,把“就业增加”转化为“增收稳定”。

总之,山海协作2.0的本质,是把增长极的辐射效应“做实做细”:增长极提供引领,协同机制提供通道,县域承接完成转化。只有持续健全制度上深耕细作,才能真正实现将“山海之间协同联动”的格局优势,转化为区域协调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可持续“福建示范”。

(作者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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