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项目位于闽侯县上街镇。该项目原总平面规划方案于2012年11月30日经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通过,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3317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50717平方米,容积率1.673,建筑密度18.9%,绿地率30%。
为了优化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B区一期总平面规划进行调整,并规划建设B区-商业楼。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由福建众合开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59213平方米,实用地面积59213平方米,容积率1.673,建筑密度14.3%,绿地率30%;总建筑面积121286.31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9063.01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22223.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470.0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45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09辆。
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9日。公示地点:福建日报、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B区-商业楼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审批科反映(联系电话:0591-22060065,地址:闽侯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邮编:350100)。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981316,地址: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楼4层资规局法规科,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1.调整前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
3.B区-商业楼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