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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合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报记者 黄筱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意愿”“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消费投诉和维权渠道”。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优化消费环境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消费信心,也是激发经济活力的关键举措。环境好不好,消费是否安心,消费者最有发言权。通过ODR平台,陈女士获得了满意的答复;烟台山咖啡馆里,里长的出现让争执得以平和解决;消费维权服务站里,赵女士的诉求得以快速响应……这些维权场景一方面反映出维权愈加便利、处理纠纷愈加高效;另一方面反映出消费环境正在不断优化,消费信心正在不断增强。

消费环境的优化,消费信心的建立,源于不断创新的机制,也源于社会合力的助推。监管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加强跨部门、跨地域的信息共享与协同配合;创新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推动纠纷多元化解;引导企业扛起主体责任,践行诚信承诺,提升商品与服务品质;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主动监督,成为消费环境的共建者。如今,消费维权正从相关部门的“独奏”,变为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重奏”,共同打造良好有序的消费环境,让“放心消费”成为实实在在的体验。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消费领域仍面临诸多深层次挑战,如新型消费领域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待加强、协同治理效能有待提高等。这些新考题,考验着治理的智慧,也需要更前瞻的布局、更协同的机制、更温暖的解法。

今年是“放心消费在福建”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巩固提升成效、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之年。我们期待更多创新机制的推出,更多“放心消费”故事的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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