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仓山校区邵逸夫楼对面停车场停放一辆黑色别克小型轿车(闽BE7767)。经查,该车辆长期无人使用管理,影响校园正常秩序环境。我校已向属地派出所报备,并配合调查。现已与车主亲属取得联系,其已知悉情况,并同意将该车报废处理。
现公告:请车辆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权属证明,与我校保卫处联系,并将车辆驶离。逾期未处理,我校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报废处理。特此公告。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591-22867210
福建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