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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庚对闽商文化的精神重塑

□谢慧英 熊嘉仪

陈嘉庚是被称为“华侨旗帜、民族光辉”的闽商典范,他的商业实践和兴学救国义举对闽商文化现代性进程产生了巨大影响,他的财富观念和公益精神则在底层持续不断地引领和重塑着现代闽商的观念和精神气质。

闽商文化诞生于宗法制度与海洋商贸的双重土壤中,高度倚重宗族乡里的地缘、亲缘关系。同族的提携互济构成了闽商强大的凝聚力,形成他们“根在故土,回馈乡梓”的乡土情结。同时,强烈的宗族认同也造成长期的帮派林立和内部冲突,呈现“抱团对外”与“内部角力”并存的复杂局面。他们更倾向于将财富视为家族的私财,财富积累与传承的核心逻辑是“子承父业、子继父财”,最终目的指向家族血脉的延续。赚钱积财遗子孙、建祖屋是其商业经营的动力和目的,此外则用于乡族公益事务,如修桥铺路、兴修水利、救济孤寡等。总体上财富的流动是内向的、封闭的。

海洋生存的冒险基因使得闽商形成“爱拼会赢”的精神信条,通过“拼搏”与“冒险”实现的“赢”,最终是以资产额度与商业获利的量化结果为标准。这是闽商获得社会价值认定的基本尺度,也是其寻求自我价值感的根基。这种价值取向虽然增强了闽商的商业活力,但也易将商业的终极意义局限于财富的获得和商业的成功本身。这种财富观念虽然在维系宗族凝聚力和乡土认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财富的公共属性和社会责任的认知上仍然存在局限性。

作为闽商的杰出代表,陈嘉庚不仅以卓越的商业才能获得了巨大成功,更是在国难当头的危机中倾资兴教、全身办学、募财救国,自觉担当起了华侨领袖的大任。嘉庚精神超越时空的精神感召力,来自其办实业、积财富的业绩,抛私财、兴教育和募众财、纾国难的坚定行动,说到底就是如何对待和处理财富的问题。贯穿陈嘉庚一生的生财、用财、募财、散财的社会实践,不仅是现代闽商群体承担民族国家重任的典例,在深层意义上,其财富思想和公益实践也实现了对传统闽商文化现代性的精神重塑。

陈嘉庚出生于国弱民贫、列强环伺的民族危亡时刻,少年时期接受了传统儒家思想的熏陶,潜移默化地受到“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兼济天下”浸润。青壮年时期在南洋经商历练中深受孙中山革命思想的感召,获得了现代民族国家意识的自觉。同时,他下南洋后生活和经商于西方殖民者主导的现代工商业环境之中,他的财富观念发生了巨大转变,从而超越了传统小农经济“家族血亲本位”财富观念的拘囿。从现代观念看,个人财富虽然经由个人劳动获得,但它也依赖于对公共资源(自然、人力、技术等)的占用消耗,必然具有社会属性。

陈嘉庚不仅对于财富的公域属性、“公器”本质有着深刻的认知,而且一生致力于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实践中谋求最大化的“公利”“群益”。作为现代国民,他坚信“服务社会是吾人应尽之天职”。不仅如此,他更从民族国家的本体存在,确认了“教育为立国之本,兴学乃国民天职”的信念。这样,个人财富不再是私产,而是作为“公器”被转化为承载“国民天职”的工具。他自言“财自我辛苦得来,亦当由我慷慨捐去”,自许“我金钱取诸社会,亦当用诸于社会”。在未获独立财务权的20岁,就曾花费2000元巨资在家乡创办了“惕斋”学塾。商业积累阶段,就以有限财力参与创办新加坡道南学堂。待商业成功之时,即开始与弟弟一起亲身投入体系性办学,持续20余年直至企业收盘而不止。驱动他全身心办学的动源,并非一般豪富阶层财有余裕时履行社会义务的慈善目的,而是基于“国民天职”的道德自律。

从历史看,闽商一脉相承“回馈桑梓”的公益慈善传统,主要基于个体对于宗族共同体伦理责任的承担和延伸。这种公益实践对地域发展有积极的作用,但始终未能突破宗族的边界。与此不同,陈嘉庚具有强烈的现代国民责任感,其财富观念和公益思想已经跃升为面向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公共责任。他不仅在家乡集美办学,还支持全国各地乃至南洋的华文教育,其公益视野超越了“桑梓”的地域局限,上升到“国家”和“民族”的层面。陈嘉庚将公益从“道德自愿”提升为“国民天职”,为闽商文化注入了更为宽广的国民自律和社会责任意识,这种精神重塑转变了闽商公益实践的底层逻辑。

闻风者兴起,慕义者景从。陈嘉庚的财富“公器”观和“国民天职”意识,在其生前身后产生了广泛持久的影响,成为闽商传统走向现代转型的实践典范和精神动源。尤其重要的是,陈嘉庚以现代“国民”身份将个体与民族国家兴亡紧紧依存的定位,使原先拘囿于地域、宗族认同的闽商获得了全新的现代国民意识启蒙、感召以及精神凝聚力。经由陈嘉庚的身体力行,一代代闽商开始在民族国家的现代视野与“企业家”的社会定位中,深刻领悟到企业家获得的财富不只是“私财”,其公益责任也不只是出于财有余裕的施舍,而是作为国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陈嘉庚的财富思想和公益实践让“爱拼会赢”的闽商文化精神突破了个人与家族的局限,升华为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的集体责任意识,最终在一代又一代闽商的传承与实践当中,内化为闽商群体的精神基因。当代闽商群体对公益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自觉承担,已经远远超过回馈家乡与一般的慈善内涵,其动机已经实现了从“道德自愿”到“社会责任”的升华,这正是陈嘉庚“取诸社会、用诸社会”的公益观、财富观长期浸润的结果,也是陈嘉庚财富道德观的当代延续。

(作者单位:集美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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