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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不容监守自盗

朝阳/文 刘志永/图

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两件是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的。这些人身处数据管理的关键岗位,本应是安全的守护者,却利用职务便利将公民隐私明码标价。对此,司法必须保持高压态势,严惩“内鬼”、斩断链条。但事后惩治仅是底线,事前预防更为关键。政企机构应当切实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技术防护能力,从源头堵住漏洞。毕竟,保护个人信息,不仅是保护一个个数据,更是守护每个人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朝阳/文 刘志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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