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襄(1012—1067年),字君谟,兴化仙游人。他19岁中进士,20岁从政,先后任漳州军事判官、福州知府、馆阁校勘、龙图阁直学士、翰林学士、三司使、端明殿学士等职,是史上备受推崇的政治家、科学家、文学家和书法家。
北宋皇祐四年(1052年),蔡襄在一篇代天子立言的制诰中,提出“早夜之职而居尚勤廉”,告诫为官者要尽忠职守,特别要坚守勤政廉洁的品质。从政期间,正值北宋王朝由盛转衰,官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盛行,官吏结党营私,吏治腐败,而蔡襄始终恪尽职守、忠君爱民、两袖清风,“居尚勤廉”的官箴正是他毕生坚持的志向。
蔡襄心系天下,一生致力于造福百姓。天圣九年(1031年),蔡襄初任漳州军事判官,通过调查得知漳州、泉州、莆田三地身丁税因沿袭五代旧制过于沉重,便上书福建转运使,要求减轻三郡身丁税等不合理的负担。景祐四年(1037年),蔡襄已调离漳州,仍拜托曾任福建转运使的庞籍代为呈报朝廷,请求解决三地民生之苦。庆历七年(1047年),蔡襄授福建转运使,重新考察发现三地身丁税问题依旧,直接上书皇帝《乞减放漳泉州兴化军人户身丁米札子》,详细说明来龙去脉,指出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因札子被朝中经办者扣押不报,皇祐三年(1051年),身为兼判三司勾院的蔡襄再次向朝廷申请,让他牵肠挂肚20年的三地身丁税过重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蔡襄辗转福州、泉州、杭州等地为地方官时,经常深入基层搞社会调查,为当地百姓办了许多好事和实事。任泉州知府时,最大的好事是促成修建洛阳桥。在蔡襄之前,就有人尝试在渡口建桥,均以失败告终。最近的一次是皇祐五年(1053年),卢锡、王实等人发起修建石桥,花费了不少人力、物力和财力,3年建起两岸浅水滩头的几个桥墩就停工了。
嘉祐三年(1058年)七月,蔡襄知泉州,先通过舅父卢锡邀请原建桥的人商议,了解到工程停工的原因主要是资金和技术。蔡襄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创造性地采用“激浪以涨舟,悬机以弦繂”的方法解决技术难题。至于资金的缺口,蔡襄和母亲带头捐资,修桥花费的一千四百万贯全部来自民间募捐。
嘉祐四年(1059年)十二月,洛阳桥竣工。蔡襄在《万安渡石桥记》中写道:“职其事卢锡、王实、许忠、浮图义波、宗善等十有五人,既成,太守莆阳蔡襄为之合乐宴饮而落之。”说自己只是主持了大桥落成的典礼,负责建桥的是卢锡等人。蔡襄不载己功,足见他为人廉让的风格。
蔡襄曾两次任福州知府,重文兴教、移风易俗、兴修水利,做了不少利民的事。庆历五年(1045年),他举荐名儒周希孟为州书馆教授。周希孟和陈襄、陈烈、郑穆并称“海滨四先生”,他们反对当时士子为了科举只致力词章之学。周希孟传授经术,蔡襄亲自到学舍,执经讲问,为诸生员表率,改善了学风,对后来福建理学的形成产生了一定影响。
清宋俊《柳亭诗话》载一轶事,说蔡襄知福州时,曾令上元日居民燃灯七盏。陈烈作大灯丈余,大书曰:“富家一盏灯,太君一粒粟。贫家一盏灯,父子相对哭。风流太守知不知,犹恨笙歌无妙曲。”蔡襄见后立即罢灯。
闽俗左医右巫,百姓生病往往不找医生,而是找巫医求鬼神治病。为改变民众的医盲状况,普及大众医学知识,蔡襄找来国颁医药书《太平圣惠方》,委托福州名医何希彭验方精选其要,辑成《圣惠选方》刊刻出版,公布在衙门左右,供公众抄录,并刻碑立于何希彭家门口,责其释义传授。蔡襄还创办了福建第一座医学堂,选择聪明伶俐者,教以医药,为民治病。
蔡襄知福州时还积极动员侯官、闽县、怀安三县组织人力开展水利建设。在闽县,为扩大东边的护城河,从现今东大路和塔头路交接处的“乐游桥”(即今晋安桥)开始动工,将原有城东的宋初护城濠深挖拓宽,并向南北方向延伸,成为沟通福州南北的运河水流,直接通到闽江。怀安知县樊纪在河上架设13座桥。
蔡襄为满足灌溉需要,还在护城河沿岸挖水渠。闽县“开淘负城河浦百七十六,计二万一千九百七十四丈,均用民力凡八万九千”,取得“溉田三千六百余顷”的成绩;侯官县疏通渠浦六十九条,“延袤百二十五里”。在蔡襄的统筹规划下,福州城内的各条河渠连成一体,形成了与闽江连接的内河水网。这个工程不仅消除了水旱之患,而且解决了灌溉、航运、水产养殖等问题。如今城内这一河渠网络,仍是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组成部分。
在福建任职期间,恰逢次子蔡旬娶妻,历任知府通常会借红白喜事大肆收礼敛财,大讲排场。蔡襄廉洁自律,为儿子娶妻不求门当户对,没索取嫁妆,婚事从简,命儿子亲往丈母娘家迎亲,以示对女方的尊重。他的主张和做法得到老百姓的认同和仿效,一时传为佳话。
至和元年(1054年)七月,蔡襄升任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开封乃京师之地,世称难治”,因为开封也是朝廷高官政要的集居地,社会关系错综复杂。蔡襄到任后,不畏强权,大刀阔斧地整顿吏治,惩处贪官污吏,“执法不阿,为政清明”,史称“襄精吏事,谈笑剖决,破奸发隐,吏不能欺”。
蔡襄权知开封府期间,以奏请仁宗整顿“宫市”一事影响最大。“宫市”是北宋宫廷派人到市场采购物资的一种制度,目的是保证宫廷的物资供应,但担负采办之事的宦官不仅取物赊账不付现钱,而且故意拖延甚至滞留付款,既伤害了商者的利益,也助长了宫廷腐败之风。蔡襄针对“宫市”之弊,献言建议今后采办宫廷所需物资不得赊账,“务以见钱市之”,此前所赊款项也必须一一还清,得到仁宗采纳,把数十年遗留下来的积垢彻底清除了。
庆历三年(1043年),蔡襄被补点为谏官后,不仅向仁宗系统提出关于谏诤监察的系列主张,而且遇事从不回避,直言不讳。他先后弹劾了吕夷简和晏殊两位宰相,列举他们的过错毫不留情。针对仁宗皇帝下诏取遭灾的开宝塔佛舍利入宫的举动,蔡襄接连上3个奏疏,说:“非理之福,不可徼幸。今生民困苦,四夷骄慢,陛下当修人事,奈何专信佛法?”
“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蔡襄为官37载,从漳州到福州,从泉州到开封,无论身处何位,始终以“勤”立业,以“廉”立身,彰显“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与担当。
(作者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