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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苏区的“赤色足球”

□林凤 王有加

1933年参加运动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足球队(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

苏维埃运动时期,福建作为中央苏区核心组成部分,以长汀为中心,孕育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红色足球实践。在硝烟弥漫的革命岁月里,足球运动并非单纯的体育娱乐,而是服务革命战争、凝聚军民力量、彰显革命精神的红色文化载体。

从古田会议将足球列入士兵娱乐项目,到省级赤色运动会设立足球竞赛;从红军将领带头上场竞技,到工农群众赤脚草鞋参赛,福建苏区用简陋条件书写了中国红色体育史上浓墨重彩的一页,为人民体育、群众足球奠定了最初的根基。

在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体育作为实现军事化的一种重要手段,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成为军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1930年至1932年间,随着苏区政治、军事、经济、文教事业的发展和革命根据地的扩大,苏区体育也进入兴盛时期。1933年以后,在“体育军事化”“提高军事技术”的号召下,为粉碎敌人第五次军事“围剿”,福建苏区军民持续开展体育竞赛,直至1934年10月中央主力红军长征,福建苏区赤色体育才告一段落。尽管存续时间不长,但福建苏区赤色体育与旧式体育有着本质区别,它继承“五四”精神,服务工农群众,面向革命战争,形成了独有的红色体育传统。

在各类赤色体育项目中,足球是苏区较早开展的一项球类运动。根据1929年12月闽西古田会议即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案,“以大队为单位,充实士兵会娱乐部的工作,做下列多种游艺:第一,捉迷藏等;第二,打足球;第三,音乐;第四,武术;第五,花鼓调;第六,旧剧”。把“打足球”列为红军士兵娱乐的第二项,标志着足球正式成为党领导下的赤色体育项目,在福建苏区落地生根。

福建苏区足球运动依托红军俱乐部与乡村俱乐部两大体系开展,形成覆盖军队、机关、学校、群众的组织网络。足球运动最先在红军俱乐部中开展起来,再从军队向外逐渐推广。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会议宣言对俱乐部的设立给出提案:“军中要设立俱乐部,以便士兵娱乐。”红军俱乐部列宁室的组织设有体育组,下面又设4个股,其中球术股主管足球、篮球、乒乓球。足球作为红军士兵闲暇时开展的体育活动,也常在重大的军区体育竞赛中出现。

乡村俱乐部也逐渐发展起来。1930年底,龙岩县龙池一个区就创办俱乐部11个。1930年冬开始,才溪区12个乡先后建立了俱乐部。到1933年秋,仅上、下才溪乡的俱乐部就有工作人员100多人,“才溪有俱乐部……碰到节日,俱乐部组织大家开展拔河、打乒乓球、踢足球、赛跑等体育活动”。永定虎岗乡分上乡和下乡,共12个村子,建立了14个俱乐部。

至1934年1月,江西、福建、粤赣三地已有俱乐部1656个,工作人员49668人。1931年4月12日,中共中央在《关于苏区宣传鼓动工作决议》中就指出:“在苏区内必须发展俱乐部、游艺会、晚会等工作。在每一个俱乐部下应该有歌唱组、演剧组、足球组、拳术组等组织。”张爱萍在《建立俱乐部》一文中提出,“俱乐部的工作,应分类的(地)有计划的(地)进行,在开始成立时,可以分成下列四组:……二、游戏运动组——做各种游戏和跳高、跳远、赛跑、踢球等运动”。足球运动便顺着俱乐部在各县、乡推广开来。

足球运动也出现在少先队的体育训练中。张爱萍在担任少先队中央总队部总训练部部长时,将之放在开展球类运动的首位,“开始,最好是从足球起,再练习篮球、乒乓球”。在长汀模范少先队野营演习中,体育运动种类丰富,其中一项就有足球。闽西苏区小学组织法还提出“场内可设:沙地、秋千、滑桥……足球、垒球、棒球、篮球等场”,以丰富少年儿童的运动项目内容。

苏区时期,环境艰苦、条件差,足球场地和器材大部分都是靠群众自己的力量解决的。张爱萍在《发展赤色体育》一文中,关于运动场地选择给出建议,要在各乡找个适中地方,空地、草地都可以,将它铲平,不至于高低不平。条件允许的话,再划一块为篮球、足球的场地。《各种赤色体育规则》一书也对足球的场地设计作了具体规定,如“球场长110码至120码,宽70码至80码,若遇地狭时,可缩短之,长100码,宽50码”“球门之宽8码,高8尺,以二柱为之,上置一横木,其宽厚不超过5寸。球门以圆栓木构成,其直径为4寸”。

这些都是给出指导性的意见和大致方向,具体的场地情况则要因地制宜地展开。刘永来回忆起才溪的足球运动时说:“我们踢足球、赛跑是在大坪岗。这里原来就是一个大草坪。所谓足球场,就是在坪上用石灰画线做个记号就是了。”宁化县当时就有个足球场在城关小溪边的火烧坪(现灯光球场),人们用石灰画线,用两根竹子插在两边,挂上纱网,一个简易的足球场便制作完成。

至于足球的来源,大致有两个途径。一是集资购买。正如张爱萍所建议的,“一个区或一个县,可以联合多数队员集金购买篮球、足球、乒乓球以及器具”。另一个是自己制作,“用兽皮包一团乱草缝好就是足球”。踢球则大多是赤脚或者穿草鞋。

苏区时期的足球竞赛并不作为独立的竞赛单独举办,而是在各类运动会中作为球类项目出现。如1930年9月17日,在第一次龙岩学生运动大会筹备会上,足球就作为仅有的三项球类比赛之一,由大家自由参加。

此后,足球这一竞赛项目频频出现在各类运动大会上。1932年5月1日,福建省游艺体育运动会在长汀县城南寨广场开幕,这是一场综合性的体育盛会,龙岩、上杭、武平、永定、连城、宁化、长汀各县少先队、赤卫军以及红军代表前来参赛,足球被列为球类赛事。1933年6月16日至19日,上杭旧县石圳潭召开福建军区体育运动大会,军队、直属队、随营学校和地方武装,以及各区的少先队、儿童团等参赛,意味着足球项目被纳入军队赛事。

足球项目还成为福建与其他地区以赛会友的重要项目。1933年8月1日至4日,福建省赤色体育运动大会在长汀县城南寨广场举办,除省一级的运动员、军区的选手外,中央派出了国家保卫局和红军学校的球队参加。1933年8月1日至7日,闽、赣两省在省立第九中学操场共同举办少先队运动会,其中福建50人、江西70人参加。

福建苏区足球的蓬勃发展,离不开革命领导人的亲身参加与大力倡导,军民共赛成为苏区体育佳话。1930年6月宁化西南半县大暴动,7月成立“中共宁化县委员会”。当时红军部队来往频繁,每到一处,就帮助地方建立红色政权、扩大武装力量,宣传革命的同时也经常同地方开展一些文体活动。红四军的一个支队(支队长陈光、政委李赐凡)驻扎在宁化县禾口河边游坝附近。在谈完工作之后,李赐凡建议活动活动,踢踢足球。因为条件差,便在河边游坝上找了一个大空坪,用竹子画几条线,没有球网球门,两边各插上两根竹子,作为比赛场地。足球是红军支队带来的,球就这样踢开了。当地的群众、干部,部队的干部、战士都观看了比赛,场内场外气氛很浓、很活跃,密切了军民关系。

1933年7月7日至19日,彭德怀和滕代远同志率领的东方军在宁化地方武装的配合下,发动了泉上土堡战役,宁化全县解放。在休整期间,彭德怀经常在小溪边火烧坪同青工队踢足球。当时的青工队由理发店员、打铁匠、木工、泥工中的青年组成,都是十八九岁的小伙子。火烧坪的足球场场地很大,长100多米,宽六七十米。大家用石灰画线,用两根竹子插在两边,挂上纱网,彭德怀脚穿大皮鞋,青工穿布鞋,由一位同志手拿哨子当裁判,二三十人参加。彭德怀球踢得很高很远,观看的人也很多。彭德怀同青工队踢足球持续了一个多礼拜。

福建苏区足球始终以“体育军事化”为导向,《红色中华》发表《为学习和提高军事技术而斗争》的文章,强调“提高军事技术,必须发展体育运动,锻炼强而有力的健全身体”。足球运动的团队协作、快速反应、顽强拼搏等特质,与红军作战需求高度契合。通过足球训练,红军官兵的体能、耐力、协作能力与战斗意志显著提升。

福建苏区军民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着“自力更生、因地制宜、服务革命”的体育实践,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红色体育发展,乃至新中国体育事业奠基,提供了宝贵经验与精神财富。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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