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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塞自贸协定两周年

闽造货物享惠近1.5亿元

记者 廖丽萍 通讯员 李毅祺 张一津

本报讯 (记者 廖丽萍 通讯员 李毅祺 张一津) 自2024年7月1日《中国-塞尔维亚自由贸易协定》生效以来,驻闽海关持续释放关税减让红利,助力辖区外贸企业稳订单、拓市场。截至6月30日,福州、厦门海关累计签发中塞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3912份,涉及出口货值27.37亿元,相关货物在塞尔维亚进口时预计可享受关税减让近1.5亿元。

中塞自贸协定生效后,实现了双方约95%税目产品的零关税,大幅降低了机电、新能源、农产品等我省优势产品的贸易成本,显著提升了闽造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此,坐落于莆田的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感触颇深。协定生效前,企业输往塞尔维亚的轮胎需缴纳10%进口关税,外销成本居高不下。如今,企业出口轮胎可享受关税逐年递减直至零关税优惠,成本大幅降低,产品报价优势显著提升,有效拉动塞尔维亚客户采购需求。

“享惠政策落地后,我们对塞尔维亚出口订单稳步攀升,今年上半年当地市场份额持续拓展,订单同比涨幅超58%。”该公司关务负责人方雪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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