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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过后更应警钟长鸣

□王鸣镝

近日,长沙市体育局就该局干部彭某某霸占他人产权车位一事发布通报,决定对涉事干部予以停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已同步对其相关问题开展全面核实。这起由邻里纠纷发酵为公共舆情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对公职人员言行规范与作风建设的广泛关注。


公职人员本应是规则的自觉践行者,带头“霸位”会侵蚀公众对干部群体的信任根基,甚至产生“规则只管普通民众”的负面观感。一场纠纷动用纪检、公安、街道等多部门联合处置,耗费大量公共资源,本质上也是对公共利益的间接损耗。

追根溯源,有些人把公职身份当成“特权通行证”,觉得占个车位是“小事一桩”,因而有恃无恐地拒不配合。还有的将工作身份与私人生活截然割裂,误以为“八小时之外”就是“自由空间”,忘了私生活从来不是纪律的真空地带。

当然,我们应理性看待个案,不能因一人之失否定整个群体。但警钟必须长鸣:要强化日常教育,把守规矩刻进干部日常,不拿身份当特权、不把小节当例外;把监督探头向“八小时之外”延伸,对可能引发舆情争议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抓早抓小;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执纪,让作风建设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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