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魏晓奎代理福建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