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自发进行的网络“玩梗”,本身就是网上舆论生态的组成部分,不必过敏,也不必苛责。但是,玩笑的目的和底线绝不应该是“侵权”。当二次创作充斥着刻意丑化、断章取义、指桑骂槐,甚至利用AI技术伪造他人肖像与声音时,这不再是受保护的言论自由,而是打着创作旗号的网络暴力。把恶搞包装成幽默,把侵权粉饰为玩笑,是对创作自由与公众监督权的曲解与滥用。对网民无伤大雅的“玩梗”,我们希望大企业保持谦逊与包容,但是绝不应将此异化为企业无底线的容忍义务,更不能成为为侵权行为开脱的挡箭牌。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