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建省沿海滩涂围垦办法〉等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