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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

□苏美祥

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聚焦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培育,系统部署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制度创新协同发展工作,明确了我省高水平创新发展的实践路径。“十四五”以来,福建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省份建设,坚持把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持续整合创新资源、优化创新布局、激活各类创新主体,为新福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但对标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建设目标,福建在基础研究竞争力、科技创新投入以及人才引育等方面仍存在体制机制方面的不足,亟需破解创新发展短板、激活全域创新动能,为福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持。

一是健全协同创新机制,攻克核心关键技术。搭建开放式科创共享平台,打破地域、学科、行业壁垒,实现创新供需精准对接。紧扣全省重点产业链,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海洋高新、生物与新医药等优势领域,紧盯“卡脖子”技术和共性难题,组织跨主体联合攻关,布局长周期、高潜力科研任务,推动“四链”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

二是深化科创产业融合,打通成果转化堵点。持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产业需求导向的融通创新体系,推广“企业出题、高校解题、市场阅卷”的订单式研发模式。严格落实科技创新“四个对接”要求,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赋权、中试孵化、市场化交易、收益分配等制度,破除成果转化体制壁垒,推动科研成果走出实验室、落地生产线,切实将创新资源转化为产业竞争优势。

三是统筹科教人才协同,夯实创新人才根基。紧扣全省战略产业布局,建立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科教产教精准适配。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布局基础研究,扩大学科布局和科研选题自主权。深入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完善分层分类人才引育体系,加大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长期稳定支持力度,推行重实绩、长周期的科研评价机制,培育壮大战略人才梯队。

(作者为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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