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萧镇平 通讯员 林娟娟) 10月27日,闽粤桂琼浙五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协作会在云霄县召开。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浙江省(区)高院分管院领导、全国人大代表以及生态环境法学专家、技术专家等参加会议。
会上,五省(区)高院联合发布《闽粤桂琼浙五省(区)红树林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与《红树林司法保护与蓝碳修复行动计划(2026—2030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30年实现涉红树林案件裁判尺度基本统一,蓝碳司法修复方式科学规范,跨区域协作机制顺畅运行,红树林生态损害修复和碳汇损失赔偿制度初步形成。
据悉,下一步,五省(区)法院要以专业化审判为支撑,提升红树林司法保护的科学化水平;以蓝碳修复为抓手,拓展红树林司法保护的生态价值空间;以行动计划为纽带,推动跨区域协作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