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晋江力绿食品有限公司
本公司晋江华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恐龙学长岩烧海苔”产品,侵犯了晋江力绿食品有限公司第22619490号商标权,以及擅自使用与晋江力绿食品有限公司“农亨岩烧海苔”产品相近似的包装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本公司给晋江力绿食品有限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特此向晋江力绿食品有限公司进行公开致歉,以消除我司上述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本公司将深刻反省,守法合规经营,尊重知识产权,坚决杜绝此类侵权行为!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晋江华恒食品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