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观点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是多赢

□付彪

福州市首批260所中小学校的体育场地,日前试点向社会免费开放。这个暑假,开放的学校体育场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锻炼,为大家增添了不少欢乐和便利。

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大力推广,公共体育设施不能满足市民健身需求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条例》也规定,学校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公办学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然而由于涉及安全、监管等问题,占社会体育场馆资源一半以上的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力度明显不足。

从具体实践看,一些地方虽然也要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但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模式、管理人员的设置、开放对象的范围、开放的时间、安全标准、资金保障,以及如何对活动人员、活动场地、活动秩序进行有效管理,出现意外时如何划分责任等,缺乏具体明确的规范,使得许多学校不愿、不敢开放。推进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需要有明确规范与推进措施,以消除学校向社会开放的后顾之忧。在这方面,福州的做法值得借鉴。

《福州市学校体育场地试点向社会开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学校体育场地首先要保证本校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和日常活动需求,试点学校的开放时间原则上为周末、节假日、寒暑假。入选首批试点的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在公告栏中就详细介绍了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入场须知、预约操作、开放时间等具体信息。今年初以来,按照“有条件开放、限时限流管理”的原则,这所学校的体育场已经累计开放近60天,没有影响到师生的正常使用。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硬件改造与维护资金保障不是小数目,需要政府积极主动解决。福州、厦门、泉州3个设区市630所学校试点开展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列入了202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对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安排、实施进度和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目前,福州各试点学校实现体育场地设施与学校教学区、生活区相对独立,也有专门资金用于场地、器材等维护保障,确保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

比如,福州市象园小学原有的水泥操场较为老旧,借助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契机,学校积极向上争取经费,对操场进行硬件提升改造。去年10月以来,该校加装了4个篮球架,新增两块篮球场地,并将水泥跑道换成塑胶跑道,让学生、家长和市民都很满意。此外,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也可探索公益化使用和社会化运营相结合的新路径,既提升校园体育设施使用效率、管理能力,满足大众健身需求,也能解决学校的资金压力,实现多赢。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还需要细化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学校应制定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相关法规应细化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边界;有关部门应推动学校购买专项责任保险。公众也应自觉遵守学校场馆的规章制度,讲究社会公德、文明礼貌,出现问题时依法依规解决,大家共同努力,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版权所有 ©2021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