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理论周刊·读书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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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何蕊香、王孟锦房屋坐落于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头村道头路,未办理产权。2017年由马尾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拆迁并安置于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36号西亭佳园(亭江棚屋区安置房工程(西亭康城)A标段)3#楼1501单元、B标段6#楼1102单元。现申请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登报之日起30天内向征收实施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何蕊香、王孟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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