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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聘村用村医不再是“走读生”

□福建卫生报记者 张帅

在永泰县嵩口镇赤水村,76岁的连穗花老人最近心情颇为舒畅,村医陈文城背着医药箱,常来询问老人的身体状况,为她测量血糖。“在家里就能拿到药,还有医生直接上门服务,真是太方便了。”连穗花说。

今年3月,永泰县试行新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为了提升乡村卫生服务水平,优化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今年10月,永泰县又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

记者了解到,永泰县推行新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后,已建设第一批32个“中心村”卫生所,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条件的医生32名,聘用为乡镇卫生院合同制职工,安排在“中心村”卫生所。

走访中记者发现,过去,乡村医生面临着福利待遇无法得到保障的问题,导致老医生不愿意留在农村,年轻医生更不愿意来农村工作。实行“乡聘村用”政策后,村医的身份发生了转变,他们获得了固定的工资和更好的福利待遇。

今年刚被聘到嵩口镇赤水村的村医陈文城算了一笔账,在推行新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之前,村医没有执行“乡聘村用”,每个村医只负责一个村的卫生所。像陈医生所在的赤水村,由于村民外出较多,在家的人较少,因此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务性收入都很少,又没有基本工资,一年下来收入只有5万元左右。现在,陈医生的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块,基本工资一年可以拿到3.6万元,绩效工资则由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医务性收入等组成,此外还有省市县各项补贴,每年总收入可以达到15万元以上。有了稳定收入后,陈医生工作起来也更有干劲了。

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机制是推进新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核心。永泰县卫健局公共卫生科负责人林贤传表示,通过行政、人事、财务、业务、药械、信息系统等多方面的统筹管理,实现对“中心村+基干村”卫生所的整体优化;加强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和村医的督导,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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