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民生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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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司法护航“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2023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十年来,“一带一路”从蓝图逐渐变为现实,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在此过程中,福州中院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实践探索,精心打造涉外民商事审判精品工程,共计受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司法护航“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融入法务区发展。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设立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调解室,通过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开展在线申请、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建立“全流程调解”“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模式,已开展30多场调解会,涉及金额5000多万元,打造便捷高效涉外司法服务中心。

发挥近台优势。在全国首创“中国(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成为可复制创新成果在全省推广,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亮点举措;首次邀请在大陆执业的台胞律师参与调解的建工合同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探索跨境远程电子诉讼新规则。首推“云诉讼指南”,为港澳台侨同胞参与诉讼答疑解惑。首创“云认证”“云面签”“云授权”举措,破解身份认证、委托代理等难题。首个跨越13个时区的跨国五地“云庭审”案件被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广泛报道。

做优诉调仲执一体化。联合首创“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实现涉自贸区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该机制获评“全省法院第二批司法协同创新项目”,并入选福建自贸试验区第19批创新举措。今年,与福州仲裁委员会签订共建协议,细化诉仲对接流程,明确收费优惠标准,真正做到利民惠民。

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对标自贸区建设重点改革任务,研究制定《涉自贸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指南》,健全“调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今后,福州中院将持续坚持开放包容、共商共建共享、公正高效便利理念,充分发挥涉外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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