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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2023年1月5日

(表格内容详见版面图)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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