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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网约车

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周顺德

本报讯 (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周顺德) 近日,莆田高速执法支队在沈海高速枫亭收费站查获一起驾驶员未取得相关证件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件,并对驾驶员和出行平台分别给予行政处罚。

当天,执法人员发现一部闽B牌照的SUV车辆出收费站后突然掉头,企图躲避检查。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该车辆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却进行营运性质的活动。

执法人员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的规定,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当事人罚款3200元的行政处罚。固定证据后,约谈了该网络预约出行平台负责人,并对其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莆田高速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服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规范、诚信、文明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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