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2024福建两会特别报道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服务大局促发展履职为民守初心

省人大代表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

记者 马丹凤 严顺龙

本报讯 (记者 马丹凤 严顺龙) 25日,出席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

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回顾成绩实事求是、客观全面,部署工作科学务实、条理明晰,是一份旗帜鲜明、凝心聚力的好报告。

福州、莆田、宁德、平潭代表团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充分彰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聚焦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主动作为,认真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厦门、漳州、南平代表团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充分彰显制度优势、法治力量,高质量立法工作可圈可点,履职尽责有力有效。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结合我省发展需要,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地方特色立法,制定海洋经济促进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等多部法规;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制度,大兴调查研究,紧盯重大政策、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依法监督,充分发挥人大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泉州、龙岩、三明代表团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充分彰显代表人民、服务为民的底色初心。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健全民情民意收集处理机制,围绕社会救助、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乡村医疗卫生等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和询问,以修改工会法实施办法等工作为抓手,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小切口”工作关照“大民生”议题,进一步夯实了民生保障法治根基。

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赞同修改的主要内容。代表们认为,为了更好适应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此次对立法条例作出修改并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的制度和程序,十分必要。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既承接上位法相关规定,又突出我省地方立法特色,将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地方立法机制,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对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具有重要意义。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