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理论周刊·读书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无主财产处理公告

2025年4月3日,我局接收宁德海警局福鼎工作站移交关于“2022.11.14”魏金等人走私普通货物案中涉嫌无合法来源的进口煤炭拍卖款448.76262万元,上述涉案财物无法查明货主且无人到案处理。

现请上述财物的权利人或权利相关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本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根据《福建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内无人认领,本局将视上述涉案财物为无主财产依法进行处理,但不免除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