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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AED成为更多公共场所的标配

□叶金福

日前,北京市卫健委组织制定的《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与管理规范》提出,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安装选址应依据公共场所类型、面积、人流量等因素,优先配置在人群相对集中的场所。同时,公共场所配置AED应实现3至5分钟可取用, 安装单位应组织员工参加急救培训。


AED是自动体外除颤器的简称,是有效抢救心脏骤停者的一种仪器。据第五届中国急救大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心脏原因而猝死的人数已多达76万,而抢救成功率不足1%。这就要求各地亟须跟进社会公共急救体系建设,而配齐配足AED便是最好的“救命神器”。

增设AED是建立公共急救体系的重要一环,代表着一个地方的安全和文明发展程度。可喜的是,目前我国已有许多城市的公共场所配置了AED,且有的地方甚至已经做到AED全覆盖,值得点赞。期待AED能成为更多地方更多公共场所的标配。当然,公共场所配置AED之后,还需加强救护知识的推广普及。不妨通过专业培训,让更多的普通市民都能掌握AED的使用技能,做到既会用又敢用,使之成为公共场所的“救命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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