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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福民鞋服有限公司在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濑支行合同编号为170220090116的贷款,截至2025年8月21日该笔贷款尚欠本息合计3518200元,其中本金840000元,利息及罚息、复利2678200元,该不良贷款债权项下的担保方式包括抵押、保证,具体情况为:抵押担保由张爱民位于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观海路与闽江大桥之间太平洋城2^#楼803单元(复式)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王福生、张爱民提供保证担保。该债权已于2026年1月12日转让给王艺辉,请上述债权的债务人、保证人及抵押人从债权转让之日起向王艺辉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保证义务和担保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濑支行

王艺辉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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