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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声明:肖花妹房屋坐落于新店镇坂中村,产权未登记。2018年由福州市新嘉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征收并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郭前路288号新城卓越公馆3^#402。现由肖花妹申请产权登记。如有异议,于30日内,向征收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声明人:肖花妹

遗失声明:原权人:柳七妹的原房屋坐落于晋安区岳峰镇岳峰村,柳七妹与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签订的编号PXJG-702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1份、安商房排房通知单4份,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如有异议,请于30日内,向征收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柳七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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