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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6年5月26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一、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在2026年11月至12月中旬进行换届选举。

二、全省各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在2026年12月至2027年1月上旬进行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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