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6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欧岩峰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刘建明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任命陈茂和、陈枫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